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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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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8-13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8年9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汉为体育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8-135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东阳中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8,000万元提供8,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已为强视传媒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461.2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强视传媒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强视”)为强视传媒向东阳中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8,000万元提供8,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1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建鸣

  注册地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7-007-A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艺人经纪等。

  与本公司关系:强视传媒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强视传媒总资产 203,105.45 万元;总负债

  148,773.7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10,950 万元,流动负债 147,336.21 万

  元;净资产 43,596.50 万元;营业收入 57,105.98 万元;净利润 12,653.26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25%。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强视传媒总资产244,310.51万元;总负债177,832.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2,000万元,流动负债166,728.84万元;净资产66,477.80万元;营业收入31,766.84万元;净利润12,146.32;资产负债率72.7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将为强视传媒向东阳中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8,000万元提供8,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36,161.2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95%。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6,161.2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4%;公司为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公司一系列融资进行的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1%。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36       股票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8-136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为保证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为体育”)融资的渠道畅通,公司拟为汉为体育与向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正奇”)进行的融资租赁提供3,000万元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为汉为体育担保外,公司已为汉为体育提供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交易概述

  2018年9月20日,汉为体育与安徽正奇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安徽正奇同意支付价款人民币3,000万元整,受让汉为体育提供的体育设施、设备等作为租赁物并回租给汉为体育使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于安徽正奇,汉为体育有权使用租赁物。租赁期满后,汉为体育付清全部租金、手续费及名义货价和其他一切费用,安徽正奇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汉为体育。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本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汉为体育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正奇签署《保证合同》,就汉为体育向安徽正奇融资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安徽正奇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能宏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7363号正奇金融广场A座9层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58470291H

  股东情况:正奇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正奇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除许可项目);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与租赁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经营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安徽正奇总资产为534,798万元,净资产为96,757万元;2017年度,安徽正奇营业收入为38,843万元,净利润为11,09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汉为体育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江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大道489号三栋五楼

  注册资本:10,20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3715257L

  主营业务范围:对体育场馆的投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体育活动赛事策划、咨询;体育用品、体育设备的研发、批发兼零售;体育设施的设计、施工;体育场馆的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营销咨询;会务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汉为体育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汉为体育总资产16,987.53万元;总负债3,544.9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1,117.87万元;净资产13,442.57万元;营业收入7,761.93万元;净利润-396.53万元;资产负债率20.87%。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汉为体育总资产19,931.64万元;总负债7,38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5,269.26万元;净资产12,551.64万元;营业收入5,645.74万元;净利润-898.35万元;资产负债率37.0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体育设施、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融资租赁标的归汉为体育所有

  标的资产价值:账面原值1,543.83万元,估值3,000万元。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向安徽正奇保证,为汉为体育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对租赁合同项下汉为体育的全部债务和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包括汉为体育违约或安徽正奇要求汉为体育提前支付租金时发生的债务。汉为体育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公司应在收到安徽正奇书面通知后,按安徽正奇指定的时间、币种、金额和结算方法履行清偿责任。

  3、合同的保证期间为租赁合同项下当期费用(包括租金、保证金、手续费、名义货价等)付款日(包括安徽正奇和汉为体育同意展期或延期到期)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安徽正奇宣布租赁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安徽正奇确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安徽正奇进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是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差额补足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安徽正奇进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36,161.2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95%。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6,161.2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4%;公司为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公司一系列融资进行的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8-137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8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游建鸣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9月1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9.30%股份的股东游建鸣,在2018年9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8,000万元提供8,000万元担保。

  2、公司为控股资子公司汉为体育向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的融资租赁提供3,000万元担保。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9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0月8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8日

  至2018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明诚体育诚国际融资提供担保及股权质押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9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议案2、3已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汉为体育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9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18-138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2,163,382.9元,其中被告拖欠的版权许可费和高清光盘费、录制费、邮寄费共计人民币39,035,000元,应付利息损失合计人民币3,128,382.9元;此外被告还应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以39,035,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及本次涉及的诉讼费、保函费、保全费、律师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起诉时间:2018年9月19日

  2、受理时间:2018年9月19日

  3、诉讼机构: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4、诉讼机构所在地: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

  5、原告: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

  法定代表人:游建鸣

  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北京路影视小镇1层24室

  6、被告:安徽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被告”)

  法定代表人:庄保斌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龙图路666号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2016年11月3日签订了《电视剧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就电视剧《美人私房菜》著作权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发行模式、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均作出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充分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也已经按约于2016年12月4日起开始播放该剧并于2016年12月28日播放完毕。但被告在支付100万元版权许可费后,至今仍拖欠原告版权许可费和高清光盘费、录制费、邮寄费共计人民币39,035,000元。

  为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版权许可费人民币39,000,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高清光盘费、录制费、邮寄费共计人民币35,000元;

  3、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332,538元;(以800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6年12月3日至2017年11月17日);

  4、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255,441.6元;(以700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11月18日至2018年9月20日);

  5、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978,178元;(以12,035,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1月4日至2018年9月20日);

  6、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1,562,225.3元(以2,000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1月28日至2018年9月20日);

  以上第三项至第六项利息损失,共计人民币3,128,382.9元;

  7、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以39,035,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8、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函费、保全费、律师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财产保全申请书》;

  3、《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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