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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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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72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工业互联网产业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基金运营效果受宏观调控政策等多重复杂因素影响,公司基于工业互联网生态圈企业合作的协同效应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工”或“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披露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工业互联网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现就部分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公司目前实施智能化、数字化情况

  公司重视数字化转型,在智能制造、智能产品、智能服务等方面采取一系列转型升级的举措:建设智能工厂、构建工业大数据能力、运用工业互联网、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

  1、公司开发研制出嵌入式运动控制器,建成完整的工程机械装备物联网应用系统。

  2、公司依托工业互联网 “云端+终端”,建立企业控制中心ECC智能服务体系。

  3、公司基于数字化基础构建智能工厂,建成长沙宁乡汽车起重机数字化工厂、亚洲最大单体厂房长沙18号数字化工厂、上海临港挖掘机数字化工厂等。

  4、公司逐步建立ERP企业资源管理体系、CRM全球营销配件服务体系,SCM供应链管理体系、GSP全球供应商管理协同体系、PLM研发体系、OA企业自动化办公体系等较为全面的企业运营信息化体系。

  5、公司加大对智能产品的研发力度,已推出遥控挖掘机、智能起重机、消防车智能监控平台、渣土车智能监控平台等智能产品上市。

  6、ECC采集的海量工程机械运行数据,形成“挖掘机指数”,可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经济走势预测参考。

  通过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增强公司在研发、制造、服务营销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盈利能力、运营效率、人均生产效率、服务水平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二、参与设立工业互联网产业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深刻认识到以数字化、智能化为特点的智能制造已成为制造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数据分析和相关技术正在且将深刻的影响高端装备制造业各环节。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工业互联网产业基金,有利于加快公司数字化战略发展步伐。

  1、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是一个行业跨度极大,需要各子行业积累、发展及人才储备较深的综合性行业,难以由一家企业独立完成,更加高效的方式是参与建立一个完整的工业互联网生态圈。

  2、参与设立工业互联网基金,可以帮助公司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方面获得新技术、新市场的最新动态资料,了解行业、市场和技术的最新趋势,发现新技术及产业升级增长点,推进公司各环节的数字化。

  3、参与设立工业互联网基金,与生态圈企业合作可以产生协同效应,通过研发、技术外包、优质标的吸收及收购的形式高效完成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同时,工业互联网在国内的市场空间大、增长潜力高,公司可以获得基金股权增值的收益。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工业互联网产业基金运营效果受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多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公司基于生态圈企业合作的协同效应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成立后的投资项目将受宏观经济、相关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73

  转债代码: 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

  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工”)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生产经营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保持了2016 年下半年以来的快速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分产品毛利率大多呈不同程度增长,而起重机械类产品营业收入41.02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14.59%,毛利率24.56%,比上年减少8.54%。请公司补充披露:

  (1)起重机产品相较于公司其他主要产品,毛利率出现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上下游行业情况,分析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公司回复】

  (1)起重机产品2018年半年度毛利率同比降低8.54%,主要受市场结构、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影响,具体原因如下:

  ①国内、国际市场结构变化,毛利率偏低的国内销售(低毛利的中小吨位汽车起重机产品需求旺盛)比重从60.9%上升到78.8%,毛利率偏高的国际销售(高毛利的越野吊、大吨位起重机、履带吊产品)比重从39.1%下降至21.2%。

  ②国内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公司全面拓展产品型谱,提升国内市场占有率,汽车起重机中毛利率偏低的中小吨位产品(50T及以下)占比从上年同期的46%上升到58%。

  相对于起重机毛利率同比下降,其他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其中混凝土机械上升1.19%、挖掘机械上升3.76%、桩工机械上升7.43%、路面机械上升3.79%,主要原因是:

  ①产品结构变化,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如泵车、中大吨位旋挖钻机、摊铺机销售占比上升。

  ②销售强劲增长,销售结算价格有所上升,如挖掘机械。

  ③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降。

  (2)公司对业绩增长持续性持乐观态度:

  公司经营挖掘机、混凝土机械等工程机械设备,产品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矿山开采、房地产开发等下游行业。公司对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持乐观态度,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国内在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航道、水利、地下管廊、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方面有效投资需求巨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已达17.3万亿元,工程机械行业具有持续增长空间;

  第二,根据产品生命周期,挖掘机等各类设备先后进入更新周期,设备更新需求持续稳定增长;

  第三,国家加强环保政策力度,淘汰排放不达标的老旧设备,拉动新设备需求;

  第四,由于人口红利逐步消减,机械替代人工效应趋势愈加明显,拉动中小吨位工程机械设备需求。

  第五,公司借助“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围绕公司的海外业务布局,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公司国际化营销体制、营销服务能力、人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预计公司海外业务将持续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因开展按揭贷款销售承担的回购义务累计贷款余额45.19 亿元,因开展融资租赁销售承担的回购担保义务余额27.77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代客户垫付逾期按揭款、逾期融资租赁款及回购款合计35.39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承担的回购义务余额为88.35 亿元,而因“按揭融资贷款回购”计提的预计负债仅为4,342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列示公司采取该类信用销售的主要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总收入的比例、公司代客户垫付逾期按揭款/融资租赁款/回购款的情况,以及上述逾期金额占对应信用销售收入的比例,并就该类销售模式存在的潜在风险以及应对措施充分披露;

  (2)结合与主要合作方的合同条款,如首付比例、贷款年限与机械设备使用寿命、产品价格走势、客户信用、回购担保责任等,分析按揭贷款销售和融资租赁销售两类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3)结合回购风险及预期损失情况,说明公司因信用销售所承担回购金额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并分析预计负债计提的合理性;

  (4)列示应收账款中逾期按揭款、逾期融资及回购款各自的余额占应收账款的比例、账龄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公司对一般应收款和此类逾期款项是否采取相同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采用按揭及融资租赁方式销售的主要产品、收入情况、代客户垫付逾期按揭款/融资租赁款/回购款的情况、潜在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①公司各大类主要产品如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路面机械等均使用了按揭及融资租赁销售,三年一期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②公司三年一期代客户垫付逾期按揭及回购款、逾期融资租赁及回购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截止2018年6月30日,逾期垫付及回购款余额35.39亿元,较年初41.61亿元减少6.22亿元,主要受工程机械市场转暖、 客户还款能力增强影响。

  ③公司按揭及融资租赁销售模式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按揭及融资租赁销售方式在工程机械行业较为普遍,主要原因是工程机械属于生产资料、单价较高,不同客户支付能力存在区别,客户可根据自身的还款能力与意愿申请选择不同的销售方式。

  客户在承揽工程、租赁设备等经营过程中,受其经营业绩的影响 可能存在暂时性的还款压力,公司根据融资机构提供的明细清单、融资合同等文件承担相应的回购担保义务及垫付责任。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因按揭及融资租赁销售产生的回购担保义务余额共88.35亿元,并根据可能发生的回购担保损失计提预计负债,计提比例为0.5%。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代客户垫付逾期按揭款、逾期融资租赁款及回购款余额合计为35.39亿元,本公司已将代垫和回购款项转入应收账款,并根据客户运营情况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行分类管理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客户运营情况正常或仅为偶发性的逾期,公司将采用组合的方式对坏账准备进行估计并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客户运营情况异常,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或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增大,公司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个别计提,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信用销售存在公司需承担相应的回购担保义务或垫付责任的潜在风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

  ① 事前管控:包括资信调查、合同评审(包括合同成交价格、首付比例、付款方式、付款周期)、授信与担保管理、可锁机可拖机承诺等。

  ② 事中管控:包括发货控制、权证管理、债权催收等。

  ③ 事后管控:包括逾期管理、GPS锁机管理、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管理等。

  (2)按揭和融资租赁销售两类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予以确认:

  ①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的实现。

  普通销售方式下,本公司对客户开展资信调查、信用审批、合同评审通过后签订销售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完成、收到与合同约定相同的足额首付款后交付设备并由客户签收时确认销售收入。

  信用销售方式下,还需要由融资机构审核客户的资信和担保措施 等,在按揭或融资租赁手续办理妥当后,公司才能发货并确认收入及成本。信用销售的客户在放款后,一般需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完成抵押登记,并将权证交由融资机构保管。

  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转移时点通常与公司交付设备并由客户签收的时点一致,客户能实际控制并拥有设备,且本公司可根据销售合同及成本系统可靠地计量其收入、成本,上述①②③⑤项条件已满足。虽然信用销售存在公司需承担相应的回购担保义务或垫付责任的潜在风险,但总体风险较低,且设备价款基本能够收回,上述条件④也能达成,因此全额确认销售收入。

  (3)公司因信用销售所承担回购金额的计算过程和依据、预计负债计提合理性

  ①回购担保义务的计算过程和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各融资机构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的安排,客户在办妥融资手续并获得融资机构放款的同时,本公司产生相应的回购担保义务,担保金额通常包括客户应付的按揭或融资租赁款本金余额、利息等。公司每月更新按揭、融资租赁销售台账并与融资机构对账,确认回购担保余额的准确性。

  融资机构一般于每月月中开始统计客户当月的回款情况,如客户未能及时偿付融资租赁、按揭款本息,融资机构将统计客户逾期金额并于每月下旬发送明细台账告知并要求本公司履行相应的垫付义务,本公司将于每月月末前完成垫付款的支付。

  ②预计负债计提的合理性

  按揭及融资租赁销售业务中,除客户信用管理部门会对客户开展资信调查、信用审批外,金融机构也会审核客户的资信和担保措施等,确保符合条件的、信用良好的客户才可以使用此类信用销售。

  在客户与金融机构签订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协议时,会要求客户以工程机械作为抵押担保。根据协议安排,金融机构一般会要求提供2类担保,一类是来自经销商或第三方担保人的第一担保,另一类为来自工程机械生产商的第二担保。

  客户在承揽工程、租赁设备等经营过程中,受其经营业绩的影响 可能存在暂时性的还款压力。根据协议安排,如果发生客户拖欠贷款或租金,在第一担保人未能履行其向承保人付款的责任时,公司根据融资机构提供的明细清单、融资合同等文件,会作为第二担保人承担相应的回购担保义务及垫付责任。

  为控制信用销售产生的风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

  ① 事前管控:包括资信调查、合同评审(包括合同成交价格、首付比例、付款方式、付款周期)、授信与担保管理、可锁机可拖机承诺等。

  ② 事中管控:包括发货控制、权证管理、债权催收等。

  ③ 事后管控:包括逾期管理、GPS锁机管理、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管理等。

  通过上述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受工程机械市场转暖、客户还款能力增强影响,逾期率逐年下降。自2014年以来,客户逾期未能及时还款的余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到2%。公司新增逾期代垫和回购款逐年减少,逾期代垫和回购款余额逐年下降,半年度已经由年初41.61亿元下降至35.39亿元。

  公司对未到期的按揭及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义务按照0.5%计提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主要是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未来预计需要履行回购担保的比例、履行回购担保后可能发生实际损失比例等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因素后,按履行现时义务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来确认预计负债。

  对于已经到期的回购担保义务,如果公司发生垫付义务,会将逾期代垫和回购款项转入应收账款,并根据客户运营情况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行分类管理计提坏账准备,发生实际损失的比例较低。

  (4)逾期按揭款、逾期融资及回购款各自的余额占应收账款的比例、账龄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以及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说明如下:

  ①逾期按揭款、逾期融资及回购款各自的余额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单位:千元

  ■

  ②账龄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逾期按揭款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

  ■

  其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逾期按揭款         单位:千元

  ■

  逾期融资租赁款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

  ■

  其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逾期融资租赁款      单位:千元

  ■

  ③逾期款项坏账计提政策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对逾期应收账款逐项分析后进行分类管理,采用与一般应收账款相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体如下:

  A、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余额5%以上)的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B、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如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或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增大的客户或单笔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个别计提,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C、对于其他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采用组合的方式对坏账准备进行估计并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客户运营情况正常或仅为偶发性的逾期,公司将采用组合的方式对坏账准备进行估计并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建立垫付及回购应收账款管理台账,定期对客户的逾期情况以及经营情况、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管理,以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判断应收账款的减值风险,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该部分应收账款的组合情况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代客户垫付逾期按揭款、逾期融资租赁款及回购款合计35.39亿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35亿元,坏账准备计提率29.23%,较公司整体坏账准备计提率11.55%高17.68个百分点。

  由于公司逐项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了分析,并归入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已考虑了该部分逾期款项的可回收风险,因此采用与一般应收账款相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该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会计师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中与会计师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3.半年报显示,公司近年来海外收入占比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实现海外收入60.92 亿元,占比约为22%,较上年同期增加5.05%,毛利率同比增加1.20%。报告期末,公司境外合营企业PALFINGER SANY CRANE CIS公司确认的损失为2,816千元,累积未确认的损失为11,456千元。请补充披露:

  (1)结合对海外客户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等分析海外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与境内不同,以及报告期内境外收入中应收账款金额占比和回款情况;

  (2)公司境外子公司印度三一私人有限公司、SANY AMERICA INC.、Putzmeister Holding GmbH 的经营情况以及收入、利润贡献等;

  (3)PALFINGER SANY CRANE CIS 公司的经营情况、亏损的原因,以及后续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1)公司海外收入确认政策与境内销售没有实质区别。

  境内销售时,本公司对客户开展资信调查、信用审批、合同评审通过后签订销售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完成、按揭或融资租赁手续办理妥当、收到与合同约定相同的足额首付款后,公司交付设备并由客户签收时确认销售收入。

  销售到境外时,还需要办理完报关出口、装船取得提单后才能确认销售收入。公司本年加大了海外出口产品与中信保的合作力度,所有新增销售的出口产品均要求进行投保。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外收入60.92亿元,形成29.9亿元应收账款,当期回款率超过50%。

  (2)部分境外子公司经营情况

  印度三一私人有限公司销售挖机、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等工程机械产品,积极推进海外人才本地化和制造本地化,是公司重要的海外生产和销售基地。2018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7亿元,实现净利润0.44亿元。考虑三一重工及其他附属子公司在印度区域的销售后,半年度销售规模超过10亿元。

  SANY AMERICA INC.销售挖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产品,2018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6亿元,亏损0.02亿元。

  Putzmeister Holding GmbH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类混凝土机械产品,2018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9.0亿元,实现净利润0.96亿元。

  (3)PALFINGER SANY CRANE CIS的经营情况、亏损原因以及后续的应对措施

  2012年,公司投资设立了PALFINGER SANY CRANE CIS,初始投资成本222.5万元,持股比例50%,主要业务为欧洲及远东地区随车吊、随车起重机销售。受近年远东市场不景气的影响,持续亏损,从该公司成立到现在已经累计亏损2,736.2万元。

  从2017年开始,远东地区的市场逐渐好转,销售收入有所增加;公司逐步减少了销售情况较差的土耳其市场的投入、增加在东欧市场的投入;同时,公司积极推动成本和费用控制,改善经营质量。

  4.半年报显示,公司所处的工程机械行业销售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因此公司并不完全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99.07 亿元,金额较大。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5亿元,其中库存商品41.92 亿元,计提跌价准备2.2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季节性波动的原因及特征,以及各生产模式的内容及占比情况;

  (2)存货逐年递增且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其与公司生产模式是否匹配;

  (3)结合近两年行业市场情况,说明计提跌价准备涉及的产品品种和计提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季节性波动及生产模式说明

  由于工程施工的季节性,公司的工程机械产品销售也有季节性波动,传统的销售旺季一般在每年的三到六月、十月至十二月。

  公司采用精益制造生产模式,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成本控制、交货期和人员管理,使生产过程流程化,并消除各种协调成本和资源浪费。公司的生产计划主要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预测来确定,包括已确认的订单和销售预测。公司的营销部门每月初滚动更新未来的销售预测,生产部门会对生产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

  (2)公司存货逐年递增原因分析

  2016年末至2018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逐年递增原因为销售规模逐年增加导致存货库存量增加。公司本期实现销售收入281.2亿元,较上年同期192.1亿元增加46.4%。

  同时,2018年上半年的存货周转率从上年同期的2.15次提升至2.24次(年化4.48次/年),公司存货规模与生产规模匹配,存货周转速度及存货管理水平提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3)公司计提跌价准备涉及的产品品种和计提依据

  公司各类产品均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除备品备件等单价较低的存货外,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备品备件等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其实际状况,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会根据存货实物状况、库龄情况、近期产品的销售利润等判断存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存货测算可变现净值,并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来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会计师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中与会计师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5.半年报显示,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有直销模式和经销商销售模式两种。请公司补充披露:

  (1)是否存在经销商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三一”或相近的字号的情况;

  (2)如有,公司是否存在有关授权使用“三一”字号或其他注册商标、专利等管控制度。

  【公司回复】

  根据国家工商部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

  截止本公告日,经销商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三一”字号的,均经公司授权并只能经销三一重工产品,对未经公司授权的企业使用“三一”字号的,公司根据法律启动字号保护程序,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三一商标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商标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6.报告期末,合并报表中“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148.7 万元,母公司报中“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4.79 亿元,差额巨大。请公司补充披露:

  (1)“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

  (2)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差额形成的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往来等资金占用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母公司报表中的“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104.79亿元全部为三一重工母公司应收“三一重工附属企业” 的款项,没有应收“三一集团及其其他附属企业” 的款项,形成原因主要是日常运营、投资等。在编制三一重工合并报表时,三一重工母公司应收“三一重工附属企业” 的款项会作为内部往来进行抵消。

  合并报表中"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的其他应收款构成:                                         单位:千元

  ■

  2018年半年度,公司与“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租赁收入,包括:湖南三一港口设备有限公司2,348千元、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2,211千元、三一重能有限公司20,533千元、三一集团有限公司8,779千元。上述关联交易均在2018年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

  合并报表中的"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等资金占用情形。

  合并报表中的“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为“三一重工及其附属企业”应收“三一集团及其其他附属企业(不包括三一重工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

  合并报表中的"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与母公司报表中的"应收三一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款项"的差额主要是因为应收范围存在差异。

  会计师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中与会计师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7.报告期内,公司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3,269.4 万元的关联资产交易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

  (1)相关交易内容,包括但不限标的公司名称、具体时间、转让股权比例(如适用)、定价原则、对净利润的影响等;

  (2)结合标的公司业务构成,说明相关资产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与控股母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资产交易全部为关联资产采购,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需求,采购了龙门加工中心、行车、铸件平台等机器设备;同时为了满足办公需求,公司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了部分急需的办公设备。

  关联资产采购均参考市场定价,对本公司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千元

  ■

  三、其他信息披露事项

  8.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3.19 亿元,其中“重要应收账款”合计9,516.2万元,占比近30%。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列示“重要应收账款”各单位名称、历史销售往来情况、核销货款账龄、已回款情况等;

  (2)根据公司管理权限,已履行的核销程序及“重要应收账款”核销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半年度核销的“重要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上述应收账款核销已经按照公司管理权限,履行核销审批程序。

  9.报告期末,由“其他”项目形成的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1,865.9万元,形成原因为其他义务。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义务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预计负债计提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预计负债中“其他”项目的期末余额为1,865.9万元,主要包括预计销售退回产品损失615.7万元、档案存储费用432.3万元、未决诉讼817.9万元。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在评估上述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性价值等因素后,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

  10.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余额1.47 亿元,其中“其他”项余额约1.4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项的具体内容。

  【公司回复】

  营业外支出下中的“其他”项主要包括往来核销损失12,392万元,以及盘亏、毁损等非经常性损失1,990万元。

  1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76.17 亿元,请公司披露上述差异形成的原因,并在财务报表附注“64.所得税费用”中补充披露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公司回复】

  (1)公司应收账款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76.17亿元,上述差异形成原因如下:

  公司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和桩工机械等产品部分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实现销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该部分产品在交付给客户并由客户签收确认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公司于该时点确认该部分产品销售收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公司分期销售收入在会计上与税法上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补充披露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千元

  ■

  12.报告期内,公司对深圳市三一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939.11万元。请公司核实披露的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是否准确,如否,请予更正。

  【公司回复】

  公司对深圳市三一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6.60%,披露准确。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① 2016年,公司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向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三一科技有限公司81%的股权,该交易经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完成了股权交割手续。股权交割后公司持股比例为19%。

  ② 2016年9月,深圳市三一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增资扩股,公司持股比例稀释至16.60%。

  ③ 2018年3月,深圳市三一科技有限公司再次增资,公司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2,939.11万元,持股比例仍为16.60%。

  13.请公司补充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的具体构成及金额。

  【公司回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指营业外收入附注中“其他”项目减去营业外支出附注中 “未到期按揭贷款回购准备金”、“对外捐赠”、“其他”项目,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千元

  ■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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