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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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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胡建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胡建立先生、张益华先生、沈朝晖先生、陈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上任之日起方可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江乾坤先生、金立志先生、应蓓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上任之日起方可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34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60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年产1130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项目”延期完工,完工期均由2018年12月31日延期至 2020年6月30日。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孙公司天海株式会社的议案》

  孙公司天海株式会社目前已无实际经营,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精简组织机构,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决定注销天海株式会社。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注销孙公司天海株式会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建立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于1994年参与创办慈溪市天龙塑料实业公司(即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于2000年创办慈溪天龙电子有限公司,并开始担任慈溪天龙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0月起任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主要兼任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天海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慈溪市天龙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三河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天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意航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春天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廊坊天龙意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天龙意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益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曾任香港理工大学研究助理,南京航空学院(现为航空航天大学)讲师,南京意航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天龙股份董事,现兼任三河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福州天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昂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航大意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沈朝晖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挪威BI工商管理学院,MBA学位。曾任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库柏中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New Product Innovations China Ltd工程总监。2009年10月起任慈溪天龙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陈明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第二轻工业学校,中专学历。曾任新加坡赫比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设计工程组长。2000年12月加入上海天海电子有限公司,历任设计部经理、模具部经理。现任公司技术项目总监。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乾坤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中国财务云服务研究院院长助理。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财务与财税研究所副所长,温州金改“百人计划”(第一批)成员,曾在中国社科院和中国电子信息发展研究院联合博士后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美国东南密苏里大学和马里兰大学从事高级访问学者研究。现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秘书长,以及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0045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566)、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金立志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55年1月,大学学历,律师,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获多次上海市人民政府表彰,上海市司法局及上海浦东新区委员会颁发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金立志先生历任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公职人员,上海市恒信律师事务兼职律师,上海市和平律师所副主任、支部书记。现任上海金沁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以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03222独立董事。

  应蓓玉女士:195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机械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已退休。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营业部经理,融资融券业务总部负责人,于2013年2月退休。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滨田修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2 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滨田修一先生和柯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涂应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34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60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年产1130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项目”延期完工,完工期均由2018年12月31日延期至 2020年6月30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1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滨田修一先生:1963年出生,日本国籍。毕业于日本山口大学工业大学部。曾任FDK株式会社技术部科长。2002年3月起任慈溪市天龙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上海天海电子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公司高级销售经理。现任公司模具中心负责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柯静: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宁波鄞州外贸学校,中专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政企部客户经理,2017年4月起任公司工厂总经理助理一职。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涂应娇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涂应娇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第三届监事会成立之日起行使职权。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涂应娇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大专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曾任广东中山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培训专员,得力集团人事科长,2005年5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人事助理、招聘培训主管。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63元,共计募集资金36,5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号)。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 15,748.9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

  经公司2018年4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0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年产2634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时结合市场的需求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2634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130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项目和年产160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年产2634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130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项目和年产160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三个项目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制造功能性塑料零部件及提供模具设计开发制造服务。精密注塑产品的生产主要基于精密模具的开发和制造,模具的开发制造能力是保证注塑产品高精密度和高质量的关键因素,决定了注塑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考虑到目前宏观环境、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中国汽车市场增速趋缓,同时随着汽车电子化快速发展及汽车轻量化趋势,对汽车塑料零件的功能及模具的设计开发制造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继续保持公司行业先进的制造优势,后续投入需要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选型、优化及调试相关生产系统和设备,公司拟将以上三个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2020年6月30日。

  2、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是公司为了提升研发设计水平,改善研发设计软硬件条件,吸引高水平研发设计人员,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而实施的项目。该项目随着汽车电子化快速发展及汽车轻量化趋势,对塑料零件产品功能、模具设计开发及生产工艺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路线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2020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年产2634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130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项目”、“年产160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龙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孙公司天海株式会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孙公司天海株式会社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一、拟注销孙公司基本情况

  (一)天海株式会社

  1、会社法人番号:1220-01-014361

  2、注册资本:1,000万日元

  3、住所:日本大阪府东大阪市长田西四丁目3番29号

  4、经营范围:各种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及买卖。

  5、股权结构:上海天海电子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6、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二、本次注销原因

  天海株式会社目前已无实际经营,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精简组织机构,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孙公司天海株式会社系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效益的考虑,为整合及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及整体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天海株式会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66证券简称:天龙股份公告编号:2018-03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1日

  至2018年10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9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10月9日 上午 9:30--12:00 下午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一)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虞建锋、诸幼南

  联系电话:0574-58999899

  传   真:0574-58999800

  邮箱:tlinfo@ptianlong.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为节约成本,请参会股东自行准备会议用的纸和笔,会议现场有投影, 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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