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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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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8-087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泉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资金冻结基本情况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行”)通知,因长沙泉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昇置业”)与湖南曙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公司”)、公司子公司永州华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州华天”)、戴茂华借贷纠纷,泉昇置业向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芙蓉区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将公司子公司永州华天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冻结,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经核查,永州华天部分资金被法院冻结原因如下:

  1、曙光公司于2016年承包了永州华天城酒店项目,因曙光公司需向泉昇置业借款300万元用于项目施工,曙光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向永州华天发函,委托永州华天于2017月5月支付曙光公司第一笔工程款时将其中的300万元直接支付给泉昇置业,视为永州华天支付曙光公司300万工程款。如果届时工程进度未达到曙光公司与永州华天约定的付款条件,永州华天暂不支付此笔款项,由曙光公司另行筹集资金偿还泉昇置业的欠款。永州华天同意此委托,后因工程进度未达到曙光公司与永州华天约定的付款条件,永州华天无法支付此笔款项,应由曙光公司另行筹集资金偿还泉昇置业的欠款。

  2、曙光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向泉昇置业借款300万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8%,并与泉昇置业签订了《借款协议书》。曙光公司自借款之日起至今,本金及利息均未归还给泉昇置业,本息共计413.40万元。

  3、泉昇置业以与曙光公司、永州华天、戴茂华存在借贷纠纷为由,向芙蓉区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曙光公司、永州华天、戴茂华的银行账户,芙蓉区法院于近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相关账户,其中公司子公司永州华天在三湘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资金405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本次冻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属于申请财产保全,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有重大影响。

  2、经自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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