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已将其对广西东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享有的剩余全部贷款债权(债权具体金额截至2018年8月10日,转让债权明细:本金人民币叁仟肆佰玖拾玖万伍仟零叁拾捌元零角贰分(小写:34,995,038.02元),利息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捌佰陆拾玖元柒角玖分(小写:349,869.79元)转让给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通知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的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向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已转让全部债权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发生其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之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通知。
转让方联系方式:林女士:0771-5583048,广西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
受让方联系方式:陈女士:0771-5787303,广西区南宁市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
附:具体债务明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2018年9月21日
A.附件一:贷款债权明细表
主债权合同编号 担保情况 借据编号 账面本金余额(元/人民币) 利息(元/人民币) 本息合计(元/人民币) 备注
78851704000005-1 788517BZ000004 22701704000227001 34,995,038.02 349,869.79 35,344,907.81
788517BZ000005
《保证合同》
总计转让金额 34,995,038.02 349,869.79 35,344,907.81
截止2018. 8. 10(不含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