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51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在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18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王煜、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王正华、王志杰、杨素英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钱世政、陈乃蔚、吕超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地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
1、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后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计息负债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债券的承销及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担保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评级安排、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7、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1、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品种及期限:本次拟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超短期融资券,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时间: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4)票面利率:本次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6)发行对象:本次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8)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顺利注册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1、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品种及期限:本次拟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3)发行时间: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4)票面利率:本次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6)发行对象:本次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有息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8)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顺利注册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公司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公司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部分的归属、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公司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6、《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
7、《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公司将另行发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4)。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52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在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8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唐芳以及职工监事沈善杰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21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5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后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计息负债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九)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及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一)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十二)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担保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评级安排、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7、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财务报表变化情况
(1)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春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融资租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2015年1月29日,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春秋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际香港”)分别完成现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00,000元及人民币50,000,000元,春秋融资租赁于2015年度被纳入合并范围。剩余注册资本于2017年已全部到位。
2015年7月27日,公司以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小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公司以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春之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2016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4月27日,公司以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春秋航空技术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公司以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春秋置业有限公司。
(3)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4)2018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年2月11日,公司以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春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注: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应付利息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2018年1-6月为非年化数据
(三)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对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构成及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资产主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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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6月末、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分别为2,435,494.44万元、2,060,242.42万元、1,964,656.06万元和1,602,898.88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册机队规模增加导致固定资产增加、公司于2016年发行23亿元公司债券以及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35亿元A股股票导致货币资金增长所致。
资产构成上,截至2018年6月末、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流动资产分别为946,804.24万元、662,312.28万元、674,134.41万元和426,443.78万元,占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88%、32.15%、34.31%和26.60%,流动资产占比较低;合并口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488,690.20万元、1,397,930.14万元、1,290,521.65万元和1,176,455.10万元,占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12%、67.85%、65.69%和73.40%,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为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2、负债构成及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负债主要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
截至2018年6月末、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负债总额分别为1,187,280.58万元、1,213,852.30万元、1,232,307.08万元和948,920.9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公司合并口径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57%、44.89%、42.39%和52.47%,非流动负债占公司合并口径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43%、55.11%、57.61%和47.53%。2018年6月末及2017年末,公司负债规模与上年末负债规模相比基本持平。2016年末,公司负债规模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6年度完成23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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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6月、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公司合并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4,202.48万元、230,169.24万元、203,973.83万元和161,029.57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不断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增长使得营业收入和航线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2018年1-6月、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公司合并口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1,041.14万元、-273,014.40万元、-509,176.64万元和-339,256.07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保持净流出状态,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持续扩大经营规模,新增自购飞机和发动机等经营性资产所致。
2018年1-6月、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公司合并口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7,275.30万元、5,452.64万元、449,500.04万元和243,492.01万元。公司2018年6月及2016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35亿元资金、2016年完成发行23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利息倍数 =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 = 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贷款偿还率 = 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截至2018年6月末、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75、1.22、1.29和0.86,公司合并口径的速动比率分别为1.73、1.20、1.28和0.85,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上处于相对稳定的水平。截至2018年6月末、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75%、58.92%、62.72%和59.20%,保持在较为合理且稳定的状态。
2018年1-6月、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公司的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11.14倍、8.93倍、5.32倍和11.48倍。2016年起,公司EBITDA利息倍数呈逐渐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带动利润增加所致。2016年公司EBITDA利息倍数较2015年下降53.70%主要是由于当期公司利润下降且公司发行23亿公司债券产生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最近三年及一期借款均按照借款协议及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未发生借款逾期情形。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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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6月、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33,210.55万元、1,097,058.99万元、842,940.43万元和809,367.25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2018年1-6月、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72,674.28万元、126,158.15万元、95,051.90万元和132,785.88万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674.28万元、126,158.15万元、95,051.90万元和132,785.88万元。2016年公司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5年下降主要是由于当期公司机队规模增加14架,机队运力增长和航线运行增加带来相应的运输成本增加以及当期银行贷款规模增加、人民币贬值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所致。2017年至今,公司盈利能力明显好转。
6、未来业务目标与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未来几年,受益于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与航空出行日趋大众化等有利因素,以及中国民航局推出的鼓励发展低成本航空的行业政策利好因素,公司将继续完善和优化低成本航空的业务模式与竞争优势,在确保飞行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扩大机队规模,努力实现“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国际化、高性价比的低成本航空公司,为旅客提供安全、低价、准点、便捷、温馨的飞行体验”的战略目标。
公司的上述战略目标是在充分考虑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市场地位、融资能力等诸多因素基础上拟定的,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导向和规划。上述发展计划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管理体制,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计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公司长期债权融资比例适当提高,公司债务结构得到改善;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公司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294,761.16万元,占2018年6月30日合并口径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3.61%,均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春秋融资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以及春秋国际香港提供担保,主要为其在引进飞机等重大资产进行融资时提供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5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8日
至2018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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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6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3、4、5、7、8、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18年8月31日以及2018年9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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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18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5)
电话:021-22353088
传真:021-22353089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为节约成本,请参会股东自行准备会议用的纸和笔,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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