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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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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6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9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不超过11,519.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壹拾玖万元整)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简称“本次授信”)。公司分别以坐落于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东湖北路和超峰东路的部分商业物业(总面积7,943.76平方米)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6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莱茵体育”)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全部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萧山支行”) 申请不超过11,519.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壹拾玖万元整)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简称“本次授信”)。公司分别以坐落于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东湖北路和超峰东路的部分商业物业(总面积7,943.76平方米)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434900169

  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注册资本:128,922.3949万元

  成立日期:1988年03月31日

  登记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体育场馆的设计、施工、管理及设备安装,体育用品的研发与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的销售,体育经纪代理业务,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资产管理。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经核查,莱茵体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及超峰东路的部分商业物业(总面积7,943.76平方米)向浙商银行萧山支行申请不超过11,519.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壹拾玖万元整)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浙商银行萧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系为支持公司体育“空间+内容”的商业发展模式,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切实推进公司体育空间建设项目进度,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授信申请是以公司自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及超峰东路的部分商业物业(总面积7,943.76平方米)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权属问题,且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申请授信后,上市公司授信总额度为61,019.00万元,实际借款总余额为36,5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6%;本次申请授信后,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3,500.0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8,798.8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2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7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再质押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集团持有公司614,920,1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7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69,699,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9%。

  4、股东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进行了充分的核查,现就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萧山支行”) 申请不超过11,519.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壹拾玖万元整)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简称“本次授信”)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向浙商银行萧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系为支持公司体育“空间+内容”的商业发展模式,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切实推进公司体育空间建设项目进度,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截至目前,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授信申请是以公司自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及超峰东路的部分商业物业(总面积7,943.76平方米)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我们认为本次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权属问题,且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萧山支行申请不超过11,519.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壹拾玖万元整)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独立董事:张海峰、黄海燕、黄平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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