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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业务。综合授信期限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赵晓群女士或赵晓群女士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以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该额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本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