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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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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74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9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暨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吴捷先生、王本善先生、黄海波先生及陆平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议案》

  《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暨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吴捷先生、王本善先生、黄海波先生及陆平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2015年9月18日)第六条的规定,经查验本次相关事项调整的具体情况,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具体如下:

  1、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方的增加或减少

  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方的增加或减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仍为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锦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外,本次调整不涉及调整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份额。

  2、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标的

  本次调整仅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调价机制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调价机制调整发行价格,不涉及交易标的。

  3、本次调整不涉及调减、取消或新增募集资金。

  关联董事吴捷先生、王本善先生、黄海波先生及陆平山先生应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为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发行价格及触发调价的条件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第1条调整为: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4.1.2款约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90%。具体发行价格在定价基准日确定后,由甲乙双方根据本款的规定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确定。

  据此,为保证本次交易各方的利益,双方同意,在甲方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如发生下述任一情形的,甲方董事会有权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中小板综指(3991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10%,且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10%;或

  (2)通用设备指数(883131.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10%,且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10%”。

  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第2条调整为:

  “如发生第1条约定任一情形,甲方董事会须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

  前款所述“调价基准日”是指可调价期间内,首次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

  在前款所述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在上述调价的基础上再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的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关联董事吴捷先生、王本善先生、黄海波先生及陆平山先生应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75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进行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金开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暨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许金开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议案》

  《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暨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许金开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联监事许金开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关联监事许金开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76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暨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已经公司2018年8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

  一、修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205号),根据反馈意见,公司决定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8.85元/股,不低于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8年5月8日进行了除权除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8.75元/股。最终发行价格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中小板综指(3991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2017年11月23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10%;

  或(b)通用设备指数(883131.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2017年11月23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10%。

  若公司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前述调价基准日指就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调整后: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会议审议对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3)可调价期间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

  (4)调价触发条件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中小板综指(3991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10%,且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10%;

  或(b)通用设备指数(883131.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10%,且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相比于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10%。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首次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

  (6)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公司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

  (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后,标的资产的价格不进行调整。因此发行数量=各发行对方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二、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方案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前,如调价触发条件成就,则公司董事会可对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根据最新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测算,自2018年8月9日(股东大会后首个交易日)至2018年9月5日的20个交易日期间,中小板综指(399101.SZ)在上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于其在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的收盘点数(即11484.54点)跌幅均超过10%;通用设备指数(883131.WI)在上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于其在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的收盘点数(即2688.71点)跌幅均超过10%;同时公司股票在上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相比其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2日)的收盘价格(即10.22元/股)跌幅均超过10%。因此,本次交易已满足发行价格调整的触发条件。

  在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2018年9月6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即6.18元/股,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202,265,370股。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8-077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发精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重组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需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严善明先生、吕敬先生,现将吕敬先生变更为徐希正先生,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严善明先生、徐希正先生。

  变更事由:吕敬先生已于2018年8月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离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专项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发精机重组申请材料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发精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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