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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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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9月17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1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9日下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公司先后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公司先后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年8月1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9月1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交易双方对本次拟购买资产估值、换股方案等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控制投资并购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障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权利,经与相关各方反复协商和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发展后劲,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公司计划现金出资20,0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经审核备案的名称为准),成为其有限合伙人。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50万元、期限不超过1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4%。

  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成都华西流体拟向浙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50万元的短期银行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总额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成都华西流体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生产分厂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生产场地环保标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同意对公司生产分厂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专用油漆厂房和购买废气治理设备设施,预计费用总额958万元,授权经营层予以具体落实。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2日。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17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1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由于交易双方对本次拟购买资产估值、换股方案等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控制投资并购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障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权利,经与相关各方反复协商和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内外环境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该项议案无异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通过投资参与产业并购基金,与基金其他合伙人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和业务增长点,提升投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发展后劲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基金重点投资方向包含了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公司节能环保、新能源综合利用的主营业务可形成协同效应和实现优势互补。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持续经营和新增业务的开展,子公司的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成都华西流体生产经营稳定,有能力按期偿还借款,本次担保风险较小、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控制投资并购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障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权利,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收购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57%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9日下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公司先后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公司先后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年8月1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9月1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签订收购股权意向协议。

  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发行股份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收购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7%的股权。公司与目标公司相关股东方签署了《收购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已在《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中对上述《意向协议》的签署及协议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

  2、选聘中介机构。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已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法律、审计、评估机构。

  3、中介机构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组织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积极的沟通、分析和论证;各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

  4、交易各方协商谈判。

  为加快和推进重组工作的进程,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在成都、自贡、唐山等地,多次就交易方案、拟购买资产范围、合作方式、后续安排等重要事项和协议关键条款进行了积极、坦诚的协商和谈判。

  5、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并向广大投资者充分提示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原因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了多次积极的沟通、分析和论证;各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为加快和推进重组工作的进程,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在成都、自贡、唐山等地,多次就交易方案、拟购买资产范围、合作方式、后续安排等重要事项和协议关键条款进行了积极、坦诚的协商和谈判。

  由于交易双方对本次拟购买资产估值、换股方案等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控制投资并购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障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权利,经与相关各方反复协商和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决策过程

  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为控制投资并购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障投资者对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权利,经与相关各方反复协商和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收购股权的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结果,有利于控制投资并购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紧密围绕方针目标要求,努力拓展市场、抓好产品生产,精细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收入利润水平。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及跨行业优质企业的并购整合机会,积极通过内生和外延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寻求公司更快更大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社会和投资者的关爱。

  六、公司承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华西能源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原因具有合理性,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及相关承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基于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友好协商确认后的决定,重组交易各方尚未就具体交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停牌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50万元、期限不超过1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4%。

  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成都华西流体拟向浙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50万元的短期银行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总额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个月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成都华西流体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各方签署本次担保有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情况

  单位名称: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9月6日

  注册地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56号

  法定代表人:毛继红

  注册资本:20,408,164元

  经营范围:阀门、机械设备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阀门管道控制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成都华西流体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毛继红兼任成都华西流体董事长;公司副总裁林雨兼任成都华西流体董事。

  3、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

  4、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6月30日,成都华西流体总资产9,828.93万元,净资产3,204.87万元;2018年1-6月,成都华西流体实现营业收2,776.96万元、净利润319.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1个月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董事会认为:(1)成都华西流体在电站阀门装备制造领域已有多年的业绩和经验积累、具有一定的专业实力和竞争优势,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成都华西流体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2)成都华西流体正处于业务发展阶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成都华西流体顺利融资,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3)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2、被担保方的资信、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分析:(1)成都华西流体资产质量、信用状况良好,生产经营稳定,有能力按期偿还借款,本次担保风险较小。(2)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3、反担保情况: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持续经营和新增业务的开展,子公司的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成都华西流体生产经营稳定,有能力按期偿还借款,本次担保风险较小、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合计49.91亿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167,3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90,389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发生额77,000万元、对其他方的担保发生额0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提升公司发展后劲,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计划现金出资20,0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经审核备案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或“合伙企业”),成为其有限合伙人。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14%,截至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的对外投资总额累计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6.02%(不含本次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清禾(杭州)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06月29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288号7号楼305J

  法定代表人:黄斌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股权构成:共青城君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0%、成都华榕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青城君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有限合伙人:

  1、机构名称:自贡双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0日

  注册地:自贡市沿滩区沿滩工业园区兴元路3号

  法定代表人:高杰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化工泵、渣浆泵、强制效循环泵、油泵、水泵及阀门;销售工矿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密封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270万元

  股权构成:高杰持股99.91%,江莉持股0.0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杰

  2、机构名称:自贡惠兴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6月3日

  注册地:自贡市贡井区夏洞寺商业娱乐广场B1楼

  法定代表人:宗增言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焦炭、矿产品、电站设备及备品配件、锅炉配件、运输机械及配件、电力金具、电控设备、建材、钢材、五金、家具、电器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阀门、纺织品及原料、日用品、百货、通讯器材、办公用品及耗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及易制毒品)、电线电缆、标准件、桥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轴承、消防器材、室内外装石方工程;设备及架具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股权构成:宗增言持股99%、林孝英持股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宗增言

  3、自然人:黎仁超先生

  黎仁超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投资主体共5名,其中,黎仁超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此,本次投资已构成关联交易。

  除此之外,上述专业投资机构与华西能源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华西能源股份。

  上述其他参与并购基金的投资人与华西能源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华西能源股份。

  三、并购基金的具体情况

  (一)拟设立的基金名称: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经审核备案的名称为准)。

  (二)基金规模:总规模200,000万元,其中,基金首次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向社会其他投资者募集100,000万元,首次出资各合伙人构成如下:

  ■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五)存续期限:合伙期限7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如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限内所有投资项目全部退出,经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后,可提前清算。经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后,合伙期限可延续,但延续期不超过两年。

  (六)基金管理费:投资期内,并购基金按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总和的1%/年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并购基金按实缴出资额扣除合伙人已收回出资的差额的1%/年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七)退出机制:根据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方式选择适当的退出方式,具体可以采取股权转让、股权回购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

  (八)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建立账簿,独立核算。普通合伙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并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季报、半年报、年报。

  (九)投资方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成长型产业的区域性优势领域。

  四、并购基金的管理模式

  (一)管理和决策机制

  1、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合伙企业重要事项,但潜在项目投资或与合伙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除外。

  2、合伙事务执行: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执行。

  3、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运营由普通合伙人承担。基金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事项做出决策。

  (二)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专人代表其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收益分配机制

  投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转让被投资企业权益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等。所有收入在支付或预留协议规定在合伙企业成本中列支的费用后,其全部余额应按如下办法进行分配:

  1、各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如不能全额收回本金的,由全体合伙人按各自加权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收回投资本金后如有收益的,则按20%:80%的比例分别向普通合伙人和全体合伙人(含普通合伙人)进行投资收益分配。其中,全体合伙人按各自加权实缴出资比例对上述80%部分投资收益进行分配。

  3、在有可供分配的投资收益前提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分配。

  (四)上市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

  基金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事项做出决策。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华西能源没有选派委员,因此,上市公司没有一票否决权。

  五、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拟与并购基金其他合伙人签订《清禾金泰诺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本公告之“并购基金的具体情况”和“并购基金的管理模式”等约定内容相符。

  本次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合作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各方协商签署有关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将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六、其他说明

  (一)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外,上市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并购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并购基金中任职。

  (二)并购基金的重点投资方向包含了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存在关联和协同效应。在具体投向的选择过程中,可能会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如并购基金出现收购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公司将与相关各方协商,由上市公司优先购买;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是公司发展模式的探索创新。通过投资参与产业并购基金,与基金其他合伙人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有利于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发展后劲、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

  通过投资参与产业并购基金,依托并购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并购基金平台优势,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提升投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金重点投资方向包含了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成长型产业的区域性优势领域。与公司节能环保、新能源综合利用的主营业务可形成协同效应和实现优势互补。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续年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存在的风险

  并购基金在投资的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调控、行业发展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对其投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

  并购基金可能出现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可选范围不足、投资标的发展缓慢、投资周期加长等对其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并购基金可能面临投资失败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以及亏损、本金损失等风险。

  并购基金还可能面临内部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其未来最终投资收益状况尚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8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5:00至2018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对应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0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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