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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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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2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李伟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姜虹女士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

  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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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知卉、刘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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