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9月20日以“证监许可[2016] 2131号”文核准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通用技术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5,131,461.26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93,555.34万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无担保。
4、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5、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8%-4.8%,品种二询价区间为4.1%-5.1%。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8年9月18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8年9月1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主体评级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4、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期限和品种: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及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其中,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可于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调整。
9、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5)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6)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7)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8)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12、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本期债券不向股东配售。
13、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均为发行利率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有权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14、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1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6、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8年9月19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8年9月20日。
17、付息日:
品种一: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20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品种二: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20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8、兑付日:
品种一: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3年9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的9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品种二: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3年9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户号码:7111010182600118218。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上海新世纪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4、簿记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30、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主体评级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8%-4.8%;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1%-5.1%;
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主承销商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9月18日(T-1日)13:00至15:00将《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购申请表》”)(见附件1)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与投资人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需正确填写《申购申请表》。填写《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9月18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的《申购申请表》(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与投资人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1)附件一《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至010-89136009转900002、010-89136013转900002;
备用传真:010-65608458、010-65608459;
备用邮箱:bjjd02@csc.com.cn;
咨询电话:010-86451108、010-86451109;
联系人:彭子源、郭志强、尹力。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申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9月1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9月19日(T日)和2018年9月20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9月1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投资者应在2018年9月18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1)附件1《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至010-89136009转900002、010-89136013转900002;
备用传真:010-65608458、010-65608459;
备用邮箱:bjjd02@csc.com.cn;
咨询电话:010-86451108、010-86451109;
联系人:彭子源、郭志强、尹力。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9月20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18中国通用技术公募债券缴款”字样。
账号:694438178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朝阳门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305100001188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8年9月20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23-28层
法定代表人:许宪平
联系人:韩硕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电话:010-63349663
传真:010-63349675
邮政编码:100055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耿华
项目组成员:房蓓蓓、黄璜、刘宏宇、杨冬、张澎、樊旻昊、吕宏图、刘昊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层
电话:010-65608396、86451091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代):毕明建
项目负责人:王超
项目组成员:贺君、慈颜谊、祁秦、戎天如、孙方杰、裘索夫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1642
传真:010-65059092
邮政编码:100004
(四)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负责人:王金锋、王天超
项目组成员:王天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
电话:010-56571870
传真:010-56571688
邮政编码:100034
(五)分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桓朝娜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3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219
传真:021-50498839
邮编:200120
(六)分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刘博民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7层
联系电话:010-57601708
传真:010-57601990
邮编:000402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附件1:
特别提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的账户,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
附件2: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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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05%时,但低于5.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00%,但低于5.0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低于4.00%时,该认购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