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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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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一、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二、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三、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六、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七、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具有证券业务评级资格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评级,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但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本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大公国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将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前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方面出现差异,大公国际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当公司发生了影响前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大公国际有权决定是否对原有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269.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6.8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关于调整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分类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本期债券变现。

  五、发行人需要从国外进口大量原棉、棉纱、印染布和毛条作为生产原料,另外棉纺板块、贸易板块部分产品,以及服装板块部分产品需要进行外销。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人民币与其他可兑换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汇率政策的改革对发行人汇兑收益的影响加大,将使发行人在外汇结算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盈利水平。

  六、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由于债券交易活跃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者意愿等不同因素影响,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随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从而承受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七、2015-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发行人含融资设备租赁业务的有息债务分别为1,905,158.48万元、3,011,424.00万元、3,013,860.26万元和2,972,239.3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86%、83.69%、85.10%和86.72%,发行人有息债务金额较大,且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因此,金额较大的有息债务面临着一定的偿债风险。

  八、2015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高,分别为17,957.97万元、220,638.20万元、36,533.79万元和16,170.02万元。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大,但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由补贴收入和销售各种废料收入、保险公司赔款等构成,不具有可持续性,补贴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奖励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节能技改项目、企业自主创新及技术等,变动比较大,会影响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有大幅波动的可能,从而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情况,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九、我国纺织企业对外依存度高、对内竞争激烈的现状,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变,而人民币升值、成本上涨等因素依然会对行业产生负面影响;近年来,纺织服装零售行业国内消费需求小幅承压,外需增速在前期高基数影响下有所下滑,行业需求端保持弱势增长。在成本和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全行业毛利率上升仍面临较大压力。

  十、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对非关联方担保余额达217,595.00万元,占同期净资产的7.86%。其中互保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达到136,798.00万元,占非关联方担保余额的比例为62.87%。担保企业大部分为互保的民营企业,部分被担保企业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使得发行人存在一定或有风险,且互保占比较高、互保到期后续保的概率较大,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

  十一、2015-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39,682.45万元、172,078.20万元、473,700.17万元和462,119.7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5%、3.10%、7.60%和7.46%。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核算工程款、租赁保证金、招标费、个人备用金及其他应收的各种暂付款项等内容。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相关付款方因政策变动或资金结算方式出现变动,可能存在发行人无法及时收回其他应收款的风险。如果其他应收款的回款出现困难,将影响发行人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的流动性,进而影响到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十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为本期债券的资信评级机构,2018年8月17日,北京证监局依据《暂行办法》拟责令大公国际限期整改,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北京证监局已完成行政监管措施告知程序,相关后续工作正依法推进。上述事项对大公国际出具本期债券评级报告不构成实质性障碍,若大公国际在整改期间整改不到位或者未来受到监管机构的其他行政处罚等,将影响大公国际的市场信誉及其所出具的评级报告的可信度。

  十三、由于自然年度的变更,本期债券名称由“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变更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

  ■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任何表格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6年7月21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有效期18个月。因原议案到期,2018年8月23日,公司董事会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7年4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496号文核准,本公司将在境内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将在24个月内分期发行,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0日公开发行3亿元的公司债券(2017年第一期),本期债券(2018年第一期)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名称

  本期债券的名称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附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四)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五)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2年末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支付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缴款日,即2018年9月18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9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9月18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2023年9月18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交易日,到期本金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公开询价或招标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2个及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及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2个及第4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2个及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准则完成回收支付工作。

  (十一)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日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及第4个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十三)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四)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9月18日。

  (十五)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1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六)到期日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9月1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到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七)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9月1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八)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

  (十九)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已取得证券业务评级资格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一)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二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采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参见发行公告。

  (二十四)承销方式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七)发行费用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委托管理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

  (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9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十九)拟上市地点

  本期债券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三十)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安排。

  (三十一)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簿记建档日:2018年9月17日;

  发行日:2018年9月18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8年9月18日(共一个工作日);

  缴款日:2018年9月18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宁高新区如意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邱亚夫

  联系人:岳呈方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

  电话:0537-2931018

  传真:0537-2316688

  邮政编码:272000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项目主办人:高静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联系电话:010- 63210722

  传真:010-63210784

  邮政编码:100033

  2、分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刘莹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0楼

  联系电话:020-23385005

  传真:020-23385006

  邮政编码:510623

  3、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刘思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20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负责人:张利国

  联系人:孟文翔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电话: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政编码:110101

  (四)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18栋1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晖

  联系人:陈慧、徐红山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18栋1201室

  电话:0537-2397156

  传真:0537-2397156

  邮政编码:272049

  (五)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韩光明、粟婧岩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2901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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