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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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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8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韩盛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3,947,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972%。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50,662,9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354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3,284,7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43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222,8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2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947,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3,947,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83,935,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99.9936%;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11,0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351%;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83,947,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183,943,9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99.99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19,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026%。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183,947,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83,947,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83,947,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947,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陈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8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获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9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激励或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0,714,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95%。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联系人: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邮    箱:jun_xiong@lcetro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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