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9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培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91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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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已达成建设目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92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和“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2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55号文)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六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5,838.3233万股,发行价格为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999,996.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909,99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月3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和“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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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持续推行降本增效原则,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的利息收入结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306,588.72元及专户利息用于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
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到“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后,“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账号:575902239610966)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账号:33001667435053008326-0002)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将委托财务部、证券部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终止协议事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已达成建设目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新建年产3,000万Am高性能特种传动V带生产线”、“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13,500吨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000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600万AM农机带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