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借款并用子公司股权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积极应对“16中南债”公司债券回售事宜,2018年6月3日公司与江阴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高新投资”)签订《借款合同》(编号:【GXZNDK0530】),公司向江阴高新投资申请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0元的借款(具体借款金额以实际放款数额为准),借款年利率为12.1%,借款利率不随央行基准利率变动。借款期限为97天,即自2018年6月4日始至2018年9月9日止。本款项仅限于公司用于偿还“16中南债”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公司与江阴高新投资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编号:【GXZNDK0530-GQZY1】),公司以其持有的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8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江阴中南置业有限公司与江阴高新投资签署了《抵押合同》(编号:【GXZNDK0530-DY】),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借款并用子公司股权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年9月14日,公司与江阴高新投资就上述事项签订了《借款展期合同》(编号:ZNFW2018QC0136),对上述借款期限进行展期。《借款展期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为借款人与出借人于2018年6月4日签订的编号为:GXZNDK0530《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展期合同。
第二条 原借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陆亿元,已支付利息(大写)叁佰零贰万伍仟元,展期借款本金金额(大写)陆亿元。
第三条 原借款期限自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9月9日止,展期期限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9日止。
第四条 借款人、出借人协议确认展期期间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8.1%。
第五条 本合同与原合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除本合同变动的有关条款外,原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该事项后期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