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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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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8-068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案金额:11,322,189.24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基于2017年8月4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和现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相关承诺,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6月20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16日以及公司2018年半年报中披露的诉讼案件后,截至2018年9月13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陆续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96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1,322,189.24元,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上述案件均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基本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96名自然人;

  被告: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孔德永、赵薇。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11,322,189.24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2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赵薇、黄有龙、赵政、孔德永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披露的《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

  原告96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述96起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收到440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5,847,724.45 元。上述440起诉讼案件,其中1起已撤诉,19起已经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庭前会议,已召开庭前会议的19起案件中16起已于2018年8月2日开庭审理,剩余423起案件(含已召开庭前会议但尚未正式开庭的3起)未开庭审理,除已撤诉案件外剩余439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5,805,724.45元。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均未收到法院判决书。为避免公司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经济损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于2017年8月4日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

  ●报备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8-069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12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燕东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燕东来先生、王力群先生、刘启亮先生、侯江涛先生、封国昌先生、刘为女士、王衡先生;主任委员:燕东来;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侯江涛先生、王力群先生、燕东来先生,主任委员:侯江涛先生;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刘启亮先生、侯江涛先生、燕东来先生,主任委员:刘启亮先生;

  4、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力群先生、刘启亮先生、燕东来先生,主任委员:王力群先生。

  上述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燕东来先生提名,聘任詹纯伟先生为公司总裁;经公司总裁詹纯伟先生提名,聘任封国昌先生、王伟志先生、王衡先生和高朝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詹纯伟先生提名,聘任高朝晖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燕东来先生提名,聘任王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秋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王衡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对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9人共计20,33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因董事燕东来先生、封国昌先生、刘为女士、王衡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确保因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实施和落实,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账户;

  2、支付对价;

  3、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

  4、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注销事宜;

  5、股本变更登记、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法律诉讼事宜;

  7、办理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的全部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董事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1、燕东来先生简历

  燕东来:男,中国国籍,1984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任职;曾作为浙江省委组织部“百人计划” 成员赴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挂职锻炼。曾任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詹纯伟先生简历

  詹纯伟:男,中国国籍,1977年1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硕士毕业。曾任浙江大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浙大药业营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浙江众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3、封国昌先生简历

  封国昌:男,中国国籍,1973 年 6 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高级会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任祥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欧力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祥源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4、王伟志先生简历

  王伟志:男,中国国籍,1981年7月出生,厦门大学毕业,本科学历。翔通动漫联合创始人,具有丰富的移动互联网、动漫、游戏、文创行业投资管理经验,国内资深新媒体动漫技术专家;曾担任福建省海峡品牌经济研究院品牌促进委员会副理事长等职务。福建省“双百计划”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现任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5、王衡先生简历

  王衡:男,中国国籍,198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获“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历任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行政信息中心副总经理、投资发展中心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6、高朝晖先生简历

  高朝晖:男,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会计师。曾任职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7、陈秋萍女士简历

  陈秋萍:女,中国国籍,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浙江联合中小企业控股集团私募产品经理,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副秘书长。具备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现任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8-070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陈亚文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陈亚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监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特提出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对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9人共计20,33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1)。

  监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公告编号:临2018-071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0,333,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7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体69人共计20,333,000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确定〈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确定〈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6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6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4、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以2017年6月28日为授予日,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17,083,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2017年7月6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17,083,000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并于2017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7年11月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3,25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7、2017年12月11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3,250,000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并于2017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8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体69人共计20,333,000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说明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1、回购原因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9人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本终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注销数量

  本次终止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6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333,000股。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经2018年7月19日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以1.00元总价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7年业绩承诺相关方对应补偿股份8,564,544股,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若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48,299,953股变更为639,735,409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648,299,953元变更为639,735,409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的临2018-054号《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以及2018年7月20日披露的临2018-057号《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业绩补偿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尚在进行中。

  基于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进一步由639,735,409股变更为619,402,40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

  四、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后对于截止2018年8月底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1600.97万元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3825.86万元在2018年加速确认,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加速确认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对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9人共计20,33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公司拟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决定。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但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公告编号:2018-072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9日

  至2018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9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和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9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10月8日9:00――16:00时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资本证券中心

  (三)登记手续:凡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电话:0571-85866518

  传 真:0571-85866566

  联 系 人:陈秋萍

  邮 编:310005

  联系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资本证券中心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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