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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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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8-6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3日—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15:00至2018年9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丽鹏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董事孙鲲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390,848,7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305,843,7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85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85,004,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8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13,008,8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87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04,900,4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95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8,108,4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41%。

  2、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各项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2、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钱建蓉先生、田洪雷先生、朱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统计,钱建蓉先生、田洪雷先生、朱拓先生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均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钱建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6,772,64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829,275股。

  1.2选举田洪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6,718,85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5,086,006股。

  1.3选举朱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7,275,0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6,331,702股。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杨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统计,杨强先生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杨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06,823,394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880,023股。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高远女士、刘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统计,高远女士、刘晨先生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均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高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06,550,19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606,822股。

  3.2选举刘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19,420,451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477,08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7,441,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6599%;反对83,40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4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6,497,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384%;反对6,511,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高倩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8-70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9月14日下午15时40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孙鲲鹏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1票反对,无弃权票。(董事汤于先生反对,反对理由:1、钱建蓉先生对上市公司双主业不熟悉,不利于上市公司稳定发展。2、其公司经营的业务涉及地产、教育、电子等产业,在半年内控股东晶电子,担忧钱建蓉先生在上市公司投入的精力不足,不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其他董事认为:钱建蓉先生多年来一直管控中锐集团,拥有良好的管理运营能力,具有战略发展眼光,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并能促进上市公司更好发展。)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孙鲲鹏先生辞去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顺利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董事钱建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长、总裁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1票反对,无弃权票。(董事汤于先生反对,反对理由:汤于认为孙鲲鹏先生长期身居国外,在国内的时间较短,精力有限,不能履行勤勉尽职的义务。其他董事认为:通过接触了解孙鲲鹏先生主要在国内居住生活,能够对上市公司勤勉尽责。)

  因公司总裁张本杰先生辞去总裁职务,为保证公司的顺利运行,董事会聘任董事孙鲲鹏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长、总裁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1票反对,无弃权票。(董事汤于先生反对,反对理由:战略委员会人员均不熟悉公司双主业,均不属于双主业的专业人才,不能推进公司向前发展。其他董事认为: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战略委员会三位成员担任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高管多年,可以充分发挥其战略引导作用。)

  鉴于公司重新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补选董事钱建蓉先生担任第四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杨强先生担任第四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孙鲲鹏先生担任第四届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田洪雷先生担任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钱建蓉先生,委员:独立董事杨强先生、董事孙鲲鹏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全宁先生,委员:董事田洪雷先生、独立董事秦书尧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秦书尧先生,委员:董事李海霞女士、独立董事杨强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秦书尧先生,委员:董事李海霞女士、独立董事王全宁先生。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8-7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9月14日下午16时,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于善晓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选举高远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任职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高远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15日

  附件:高远女士简历

  高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腾飞集团财务部助理副总裁,现任中锐控股集团和教育集团首席财务官,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远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8-7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裁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孙鲲鹏先生、总裁张本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鲲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张本杰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18年9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钱建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聘任董事孙鲲鹏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钱建蓉先生、孙鲲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附件:钱建蓉先生、孙鲲鹏先生简历

  钱建蓉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教育局,1996年创立中锐集团。现任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董事长、CWG INTERNATIONAL PTE.LTD.(中锐国际)董事长、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董事长,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建蓉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大股东睿畅投资董事长,持有中锐控股86%股权。中锐控股持有睿畅投资100%股权,睿畅投资直接持有公司96,517,021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同时,孙世尧先生将其继续持有的丽鹏股份7.6%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睿畅投资行使,睿畅投资合计取得丽鹏股份表决权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60%,睿畅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钱建蓉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鲲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鹏和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13日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孙鲲鹏先生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9,577,4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7%,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孙世尧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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