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18-061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9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 人,实到9人。董事白彦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李锋先生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李质仙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袁宗琦先生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肖荣智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司大股东充分协商,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提名肖荣智、李锋、应华江、王惠君、薛建昌、徐卫波、白彦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宗琦、李质仙、李万军、孟梓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荣智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本公司财务部、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常纺恒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肖荣智先生为第一大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肖荣智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肖荣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07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李锋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北大方正出版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青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锋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李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李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792205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应华江先生,196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省山泉石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瑞曼妮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志海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北大明天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应华江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应华江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应华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700409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惠君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石家庄纺织经编厂办公室干事,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秘书、科长、副主任、主任,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经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家庄常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王惠君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兼本公司关联企业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经编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家庄常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王惠君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王惠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587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薛建昌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石家庄棉二锦宏纺织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本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薛建昌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3159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徐卫波先生,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杭州中远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源合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北明软件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徐卫波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徐卫波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徐卫波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白彦春先生,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九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领孚(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通商君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白彦春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白彦春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袁宗琦先生,195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建设部信息中心,清华紫光集团紫光锐影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大网新集团新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该候选人已于2013年12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袁宗琦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袁宗琦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李质仙先生,1956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纺织总会经济贸易部副处长、国泰证券公司信息研究中心行业部经理、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首席研究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首席研究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该候选人已于2002年3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李质仙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李质仙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李万军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曾于2008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该候选人已于2008年6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李万军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李万军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孟梓女士,1985年12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该候选人已于2018年9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孟梓女士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8年9月13日,孟梓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18-06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10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经与第一大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协商,监事会推荐高俊岐、王哲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工会职工民主选举,邓中斌(简历附后)作为职工代表监事,直接进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14日
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高俊岐先生,196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石家庄市纺织工业局党校会计、党校行政科副科长、财务处科员,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财务审计部副部长、部长,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
截止2018年9月13日,高俊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249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邓中斌,男,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石家庄第四棉纺织厂成检处技术员、副处长、技术处副处长,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棉四分公司整理车间主任、党总支书记;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棉四分公司销售处处长,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棉四分公司经理助理、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现任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棉四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
截止2018年9月13日,邓中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哲先生,197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会计;北京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青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
截止2018年9月13日,王哲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文件中列明的失信情况,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18-06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0月1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83号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一)董事、监事选举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二)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议案二中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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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0月18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8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池俊平、张莉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0311-86673856
传真:0311-86673929
五、公司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158”,投票简称为“常山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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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单位/本人无具体指示,请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思行使审议、表决的股东权利并签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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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