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0日、2018年6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医疗”)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和实施进展情况披露。
鉴于建银医疗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建银医疗出具的《建银医疗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建银医疗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公告之日(2018年3月10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建银医疗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940,040股,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32%。若此期间鹭燕医药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股份情况
自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4日,建银医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40,000股,占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128,168,800股的0.97%,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10,700,040股。
2018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实施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5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25日建银医疗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10,700,040股相应调整为16,050,060股,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192,253,200股的8.35%。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自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9月14日,建银医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8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192,253,200股的1.03%。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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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8年5月25日,鹭燕医药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公司总股本由128,168,800股变更为192,253,200股。
3、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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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5月25日,鹭燕医药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建银医疗持有股份数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后,建银医疗持有公司股票14,065,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2%,仍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建银医疗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建银医疗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建银医疗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建银医疗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建银医疗本次减持股份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建银医疗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至此,建银医疗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建银医疗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