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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的函告,获悉刘志坚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经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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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坚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于2018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2,45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坚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65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8%;刘志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1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