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年12月 26日证监许可[ 2014] 1439号《关于准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2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2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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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Sena Consulting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JP Morgan Chase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2012年12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
经雷先生,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曲盛伟先生,硕士研究生,8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际。曾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研究员,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10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2017年12月12日至今任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7月18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郭东谋先生, 2015年2月2日至2018年7月18日。
3、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股票投资业务联席CIO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经雷先生,各策略组投资总监陈少平女士、邵秋涛先生、张金涛先生、胡涛先生、谭丽女士,人工智能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74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38只,QDII基金3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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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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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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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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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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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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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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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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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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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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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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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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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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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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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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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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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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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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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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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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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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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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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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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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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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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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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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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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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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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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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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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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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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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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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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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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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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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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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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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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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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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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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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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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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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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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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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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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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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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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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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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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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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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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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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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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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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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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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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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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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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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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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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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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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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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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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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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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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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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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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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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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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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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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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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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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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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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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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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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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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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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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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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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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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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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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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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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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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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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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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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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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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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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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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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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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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采用逆向投资策略,重点投资于价值低估乃至阶段性错误定价的个股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结合逆向投资策略的核心理念以及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本基金着重于精选个股。在逆向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坚持从基本面出发,自下而上地寻找阶段性错误定价的品种,以获得中期合理回报。目前,市场中常见的是短期有效,即很大程度上是反映了情绪,而中期失效,即实际上未能体现真实价值。经济转型期会加剧宏观以及中观因素对微观情绪的影响,阶段性错误定价的品种较多,足以支撑一个较大的投资组合,从而使本基金获得长期丰厚的回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重点配置股票资产,同时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四个纬度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下四类股票定义为逆向投资策略相关的股票,具体包括:传统行业中低估值而实际可能持续高增长的股票,可能存在并购重组预期等外延式扩张可能的企业,其它因素导致出现估值修复的企业以及未来可能出现逆向投资机会的企业。
在逆向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需要深入研究公司基本面,主要考虑以下几类价值尚未体现的股票。具体包括:
(1)传统行业中低估值而实际可能持续高增长的股票。由于市场风格,行业增长等因素影响,部分上市企业即使业绩持续较高增长,但市场始终对行业前景悲观,导致优质个股股价持续低估,从而产生投资机会。另外,市场往往可能高估新兴行业的短期高增长,而低估传统行业3-5年的中期增长前景,其中存在较大投资机会。
(2)可能存在并购重组预期等外延式扩张可能的企业。在经济转型以及国企改革的大势之下,大量传统行业企业面临转型,希望进入更有前景的新兴产业。并购重组将成为经济乃至市场运行的重要方向。在充分考虑估值合理的前提下,积极布局企业转型乃至并购重组将能够带来较大的投资机会。
(3)其它因素导致出现估值修复的企业。行业景气复苏未能及时传导、公司重大事件的市场反应度不一致以及市场关注度较低等因素可能导致在一段时期内,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其内在价值,因此存在较大的投资机会。
(4)未来可能出现逆向投资机会的企业。由于未来宏观政策、行业更替、证券市场风格转换、市场运行规律变化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对受益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估值水平造成较大变化,但是短期股价尚未充分反映其基本面的良性变化,从而带来投资机会。
本基金管理人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管理团队、企业经营状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以及财务数据真实性等基本面信息,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和市场特征,从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灵活运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指标,选择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将积极了解观察并分析影响企业运行环境的社会因素变化,研究需求驱动的因素变化以及持续的时间,积极寻找行业主题性投资机会。最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7.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的有关规定。
●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数据。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受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根据分析师基本面研究成果以及定量投资模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资。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对本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其中,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300只股票,具备市场覆盖度广、代表性强、流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等特点。它能够反映中国A股市场整体状况和发展趋,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而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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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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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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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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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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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支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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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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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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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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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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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5年2月2日至2018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3年4月9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5年4月2日起,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2、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3、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本基金自2015年4月2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0申购费用基金向非0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0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3)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① 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② 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嘉实超短债、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快线货币基金A、嘉实货币、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债券、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纯债债券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入)限制,嘉实增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定期开放类基金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
5.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更新至2018年6月30日。
8.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8月2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9.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人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送达表决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即召开日):2018年10月15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9月12日,即在2018年9月1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8年9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人士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会议计票日(即2018年10月15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2)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若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通过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审议,同时符合以下情形时方视为表决通过并做出有效决议: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对《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投赞成票所代表的表决权,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18年9月12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送达表决票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嘉实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附件一:《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安益混合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并自本议案表决通过的次日(2018年10月16日)起开始执行新的托管费率。《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详见本议案附件。
为实施嘉实安益混合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嘉实安益混合基金降低托管费率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修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安益混合基金”或“本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嘉实安益混合基金降低费率方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降低费率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嘉实安益混合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附件二: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送达表决票截止时间为年月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明编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关于增加恒天明泽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8年9月14日起,增加恒天明泽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嘉实惠泽混合(LOF)、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物流产业股票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C、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A、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C、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嘉实金融精选股票A、嘉实金融精选股票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C、嘉实成长收益混合A、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A、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C、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A、嘉实医药健康股票C、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战略配售混合合计98只基金。
注:(1)嘉实增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处于暂停申购状态。(2)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债券、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快线货币A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3)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C、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战略配售混合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8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天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恒天明泽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8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天明泽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C、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战略配售混合)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凡申请办理嘉实混合(LOF)、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战略配售混合、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恒天明泽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恒天明泽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恒天明泽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起(含10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其中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为T+3日)到恒天明泽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恒天明泽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恒天明泽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恒天明泽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8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天明泽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则请参考上述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五、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恒天明泽交易享有一折费率优惠,优惠期限以恒天明泽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恒天明泽最新公告为准。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关于增加众禄基金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8年9月14日起,增加众禄基金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中创400ETF联接C、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A、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C、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C、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C、嘉实稳宏债券C、嘉实稳宏债券A、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A、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C、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快线货币A合计24只基金。
注:(1)?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快线货币A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2)?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8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众禄基金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8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凡申请办理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C 、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C 、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众禄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众禄基金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原油(QDII-LOF)为T+2日),投资者可在T+2日(其中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原油(QDII-LOF)为T+3日)到众禄基金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众禄基金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众禄基金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众禄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8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则请参考上述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五、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交易享有一折费率优惠,优惠期限以众禄基金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众禄基金最新公告为准。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八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378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78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8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8年9月14日、9月17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