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064版)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6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业务简介
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将核心企业和供应商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公司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仅限于公司的供应商,在该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公司处在核心企业地位,对供应链金融成员和供应链金额具有决定权,对上游供应商企业有严格选择标准和较强控制力;在供应链成员组成上,公司拟在现有交易的供应商中选择企业资质较好、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核心供应商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合作对象。公司基于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景,与金融机构、上游供应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核心企业及供应商的竞争力。
2、合作额度及合作金融机构
合作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为1年)
合作金融机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
3、合作形式: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提供的额度只能用于公司及授权子公司在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开展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与其上游链属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公司对本公司及授权子公司形成的对应应付账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将在确保不缩短现有供应商的付款账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分析
本次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在不缩短现有供应商的付款账期且与供应商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前提下进行,不影响供应商的供货货期、产品质量等,对公司的日常采购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故不存在任何的经营风险。
四、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7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巴士集团充电桩建设项目
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zjs.gov.cn/jsjy/)于近日发布了“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三)(二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洲建设”)、深圳恒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电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电网”)组成的联合体作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被公示;其中,车电网为该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顺洲建设、恒达电力为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车电网将负责统筹整个项目的实施,代表联合体提供并签署相关文件,车电网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成员。项目中标有关信息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三)(二次)
2、项目编号:44030020180130
3、招标人: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项目总投资:根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5,950万元(该金额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投资估算金额,非公司中标金额)
二、招标内容
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三)(二次)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作,包含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电力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充电桩场地勘察、设计、施工等达到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行要求的一切内容。本标段建设范围主要为宝安区、光明区、盐田区的沙井市民中心公交总站、机场南站蓄车场等充电桩建设(具体数以实际需求和政府最终确认由招标人承建数为准)。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标段建设范围主要为宝安区、光明区、盐田区的沙井市民中心公交总站、机场南站蓄车场等充电场站建设,招标人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标段的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5,950万元,该投资额具有不确定性,具体数额以实际需求和政府最终确认为准。本次中标项目的实施预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中标项目的公示期已结束,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公司及车电网最终收入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6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推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东自”)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电气”)拟为上海东自电气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开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淀山湖镇北苑路26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上海东自电气持有苏州科陆东自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电气50.14%的股权。
3、财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苏州科陆东自总资产366,270,936.75元,总负债268,425,838.15元,净资产97,845,098.6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243,644.39元,营业利润9,262,899.70元,净利润8,457,290.44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苏州科陆东自总资产387,264,854.67元,总负债 257,725,886.95元,净资产129,538,967.72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5,372,530.78元,营业利润1,725,510.20元,净利润1,665,869.12元(未经审计)。
(二)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衍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翔路2号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和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及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外经贸部[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88号文经营);生产、销售: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有色金属(不含金、银);电力设施运行管理及技术服务;研发、生产和销售:储热式电暖器、直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生产和销售电缆桥架、母线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上海东自电气持有顺德开关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电气50.14%的股权。
3、财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顺德开关总资产225,618,022.47元,总负债296,525,292.66元,净资产-70,907,270.19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918,549.1元,营业利润-12,091,545.19元,净利润-14,229,019.49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顺德开关总资产261,348,794.41元,总负债269,672,075.10元,净资产-8,323,280.69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3,211,083.77元,营业利润8,056,982.90元,净利润9,633,989.50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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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自电气持有苏州科陆东自、顺德开关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电气50.14%的股权。鉴于公司拟为苏州科陆东自、顺德开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上海东自电气其他股东自愿按出资比例对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保证。其中:上海东自电气股东包悦、高衍、夏卫红、邓欢、上海东合电气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顺意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昆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按出资比例以其持有的上海东自电气股份对公司提供等额的反担保保证责任,除公司、上海东自电气股东包悦、高衍、夏卫红、邓欢、上海东合电气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顺意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昆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外的上海东自电气其余股东应承担的等额反担保保证责任由上海东自电气股东包悦以其持有的上海东自电气股权承担。
顺德开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的全资子公司,由上海东自电气对顺德开关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相关银行、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苏州科陆东自、顺德开关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苏州科陆东自、顺德开关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苏州科陆东自、顺德开关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及上海东自电气对苏州科陆东自、顺德开关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533,875.26万元人民币,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0.82%;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313,201.31万元人民币,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5.01%。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557,875.26万元人民币,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5.80%;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313,201.31万元人民币,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5.0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877.26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段忠、梁金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本次为上海东自电气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顺德开关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苏州科陆东自、顺德开关业务发展需要,为苏州科陆东自、顺德开关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7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http://www.bidding.csg.cn)于近日发布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框架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标的交流充电桩、30KW-60KW非车载直流充电机、120KW-360KW非车载直流充电机的中标候选人之一。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框架招标
2、招标编号:0002200000038676
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总投资:根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7,350万元(该金额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投资估算金额,非本公司中标金额)
5、公司中选情况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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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是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网,招标人是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详细内容请查看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网,网址为:http://www.bidding.csg.cn/zbhxrgs/1200177661.jhtml。
三、中选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框架招标项目,共4个标的17个标包,公司取得3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此次中选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据上述公示结果,如公司最终中标,预计中标金额约为5,330万元。如公司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目前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公司能否最终中标并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6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至2018年10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15:00至2018年10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须对提案7.00《关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追加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3.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4.00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提案5.00《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提案5.01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提案5.02 债券品种和期限
提案5.03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提案5.04 发行方式
提案5.05 发行对象
提案5.06 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提案5.07 募集资金的用途
提案5.0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提案5.09 担保安排
提案5.10 发行债券的承销与上市安排
提案5.11 偿债保障措施
提案5.12 决议的有效期
提案6.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提案7.00《关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8.00《关于增补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8.01 选举王道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8.02 选举蔡赟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3.00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逐项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提案8.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9月2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0755-26719679
联系人:古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1”,投票简称为“科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B、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8年9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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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1.00—7.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上述提案8.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注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6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上铁租车”)193.0589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1,757.222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绿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地上铁租车1,305.3102万元出资额。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莹
企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燕南路8号1楼101室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张海莹持有新创绿能100%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创绿能总资产15,164,256.62元,总负债9,680,000元,净资产5,484,256.62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1,638.02元,净利润-1,638.02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新创绿能总资产19,688,230.94元,总负14,500,000元,净资产5,188,230.94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296,025.68元,净利润-296,025.68元。(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1,004.600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莹;
企业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汽车、汽车配件的研发与销售;物流信息系统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技术方案开发;国内货运代理(不含水上运输);国际货运代理;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充电设备的设计;充电桩及配件的销售;充电桩的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二手车的销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汽车维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冷藏运输(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汽车维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冷藏运输(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2、股权结构:地上铁租车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海莹。公司持有地上铁租车实缴出资份额1,498.3691万元。
3、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地上铁租车总资产1,342,085,395.70元,总负债1,225,367,038.07元,净资产116,718,357.63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26,077,044.66元,营业利润-11,887,891.11元,净利润-12,181,729.20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地上铁租车总资产1,514,164,850.54元,总负债1,194,023,262.17元,净资产320,141,588.37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8,938,357.51元,营业利润2,034,819.92元,净利润2,355,730.68元(未经审计)。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鉴于公司为地上铁租车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仍就本次转让的193.0589万元出资额所占股权对应的担保额度继续提供担保责任,新创绿能就193.0589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担保责任为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丙方):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丁方):张海莹
1 标的公司股权转让
1.1 各方同意,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93.0589万元出资额,受让方受让甲方出让的标的公司193.0589万元出资额(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1.2 各方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对标的公司所持有的193.0589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1,757.2222万元,即受让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757.2222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且生效后,2018年9月25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科陆电子指定的账户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1,400万元;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357.2222万元根据本协议完成工商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 担保额度反担保条款
2.1 双方确认,对于甲方给标的公司提供人民币193.0589万元出资额所占股权的担保额度,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反担保。
2.2 乙方为甲方提供反担保的方式保证担保,反担保范围为甲方按照人民币193.0589万元出资额所占股权的担保额度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
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对标的公司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之日后2年止;若甲方对标的公司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出现展期,乙方同意担保期限至展期协议/文件重新约定的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后2年止。
3 过渡期及交割
3.1 转让方同意,在受让方按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转让价款的前提下,过渡期内,如标的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转让方所分得的利润应归属于受让方,转让方应自取得该等分配利润之日起10日内将所分得利润支付至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2 各方确认,本协议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交割日后,标的公司所有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全部所有者权益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所有股东(包括受让方)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4 其他
4.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除非本协议各方明确就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达成专门的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其他协议、安排、公司章程等主张本协议各方已经就本协议或本协议的特定条款达成变更或取消的合意。
4.2非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或本协议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权利义务或在该等权利上设定担保。
4.3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
4.4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该等争议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以普通程序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5 本协议自各方有效签署后成立,自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4.5.1 标的公司董事会做出同意本次转让的书面决议。
4.5.2 转让方公司董事会做出同意本次转让的书面决议。
五、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前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主营业务投入。
六、交易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预计产生股权转让收益1,630万元(最终财务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地上铁租车部分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主营业务投入,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通过对交易对方的调查了解,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完成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段忠、梁金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地上铁租车部分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平、合理、公允,符合市场规则。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地上铁租车部分股权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关于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6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子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追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追加申请授信额度后:
1、2018年度,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47,000万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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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度,各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6,750万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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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500万元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非融资类保函;不超过人民币38,500万元促进境内对外开放支持转型升级流动资金类贷款。由公司提供持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科陆工业厂区1-5号厂房(房地产产权登记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475476号)共5套工业房地产抵押担保。
公司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500万元贷款,以上融资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新增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非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并需提供保证金、存单或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新增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长于2年,以上融资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以上授信额度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