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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份回购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8月30日)及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2018年8月30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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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9月10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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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