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2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有色金属企业奖励政策意见》、格尔木市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拨2017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单项奖奖金的函》等相关规定,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饶市金钱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钱湾”)、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格尔木宏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环保”)、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湖水泥”)、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青海德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胜环能”)、青海民和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金圆”)、海东金圆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金圆”)于近期收到政府补助款项共计36,083,253.03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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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36,083,253.0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损益金额为28,798,310.80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