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 09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简称“新恒东”)进行增资,增资金额20,000万元,增资后新恒东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万元,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增资事宜。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广实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汇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4、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5、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下午2:3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4)。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10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5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继缨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0万元对新恒东进行增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新恒东进行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
(常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TAC功能性光学薄膜材料项目顺利实施,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拟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项目实施主体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东”)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新恒东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万元。
一、本次增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2号文核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于2016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776,492股,股票发行价为13.87元,共募集资金1,799,999,944.04元,扣除发行费用47,369,99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52,629,945.44元,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41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中87,262.99万元将用于TAC功能性光学薄膜材料项目,该项目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恒东为实施主体。
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2016年1月12日,新恒东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为了更好地推动项目实施,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新恒东进行增资,增资后新恒东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万元。
2018年9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新恒东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新恒东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万元。本次增资事宜尚需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增资事宜。
二、增资方案基本情况
1、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注册时间: 2016年0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傅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显示行业用薄膜材料及其衍生产品、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光学薄膜、碳类材料的技术研发;聚酯薄膜材料的销售;三醋酸纤维素功能性薄膜、环烯烃聚合物功能性薄膜、消影膜、硬化膜、偏光片保护膜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金额
新恒东原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拟投入20,000万元对新恒东进行增资,生效时间为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本次增资后新恒东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保持不变。
3、新恒东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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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增资事项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为了更好地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0万元对新恒东进行增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新恒东进行增资,并且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0万元对新恒东进行增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新恒东进行增资。
3、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16年12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87,262.99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TAC 功能性光学薄膜材料项目”,新恒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满足新恒东业务扩张的资金需求,增强其整体综合竞争力,公司以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向新恒东增资,由此增加新恒东注册资本至45,000.00万元。上述对外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上述对外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新纶科技上述对外增资事项无异议,本次增资尚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恒东是公司“TAC功能性光学薄膜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对新恒东增资有助于保障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产线于今年四季度开始陆续投产,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辉”)、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纶”)、上海瀚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广”)、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精密”)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企业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为下属子公司金耀辉、苏州新纶、上海瀚广、江天精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1、金耀辉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为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业务运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耀辉拟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就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和期限以签署合同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苏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苏州新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此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上述授信即将到期,苏州新纶拟向该行申请授信续期,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就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和期限以签署合同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海瀚广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为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业务运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广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汇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就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和期限以签署合同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江天精密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及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续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江天精密向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鉴于上述授信即将到期,江天精密拟向该行申请授信续期,额度降至不超过25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就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和期限以签署合同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江天精密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为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业务运营及盈利能力,江天精密拟向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就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和期限以签署合同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金耀辉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勘工业二路11号D栋601-1,D栋201
法定代表人:黄莹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五金、塑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配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电子配件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金耀辉100%股权,金耀辉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金耀辉总资产约 336,148,862.36 元,负债总额 316,990,714.88 元,净资产 19,158,147.48 元,2018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529,150.66 元,利润总额 1,666,302.96 元,净利润 1,602,579.67 元。(未经审计)
2、苏州新纶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4 日
注册资本:22527.923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15号、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新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傅博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呼吸防护用品(非医用)、高滤尘性无尘防静电服、普通无尘防静电服、防静电无尘工作鞋、一次性成型PU鞋、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塑料包装袋、防静电无尘手套、无尘抹布、净化口罩、鞋套、无尘打印纸;防静电洁净室相关产品的检测测试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塑料制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塑料原料、塑料制品、薄膜材料、铝板材料、散热材料、碳纤维材料的销售;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净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以及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防静电洁净服、帽、防静电无尘鞋、无尘擦拭布、手套的洗涤服务;并提供无尘清洗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苏州新纶 100%股权,苏州新纶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苏州新纶总资产 499,926,771.22 元,负债总额 267,835,012.75 元,净资产 232,091,758.47 元,2018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4,267,260.03 元,利润总额 309,120.19 元,净利润 467,637.45 元(未经审计)。
3、上海瀚广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瀚广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15 日
注册资本:31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彭平公路611号1幢3层
法定代表人:侯海峰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加工,实验室设备、家具、通风设备加工、安装、批发、零售,五金交电、电讯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线电缆、建筑材料、办公家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与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瀚广 100%股权,上海瀚广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海瀚广总资产 202,938,747.67 元,负债 总额 57,381,940.08 元,净资产 145,556,807.59 元,2018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377,873.06 元,利润总额 10,741,479.86 元,净利润 9,130,257.88 元(未经审计)。
4、江天精密
被担保人名称: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0 日
注册资本:3555.55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新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翁铁建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模具、无尘室用精密治具、净化设备、机械产品;销售: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天精密 100%股权,江天精密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江天精密总资产 176,367,525.81 元,负债 总额 91,728,118.10 元,净资产 84,639,407.71 元,2018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395,505.98 元,利润总额 4,314,266.61 元,净利润 3,647,433.75 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担保事项如下: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下属企业金耀辉、苏州新纶、上海瀚广、江天精密均为公司核心业务子公司,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推进,提升融资能力与资金流转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以上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及资金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与此同时,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可直接分享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分别为下属子公司金耀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时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苏州新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时提供总额不超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上海瀚广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时提供总额不超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江天精密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时分别提供总额不超2,500 万元及1,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其资金流动性,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该事项有利于金耀辉、苏州新纶、上海瀚广、江天精密的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金耀辉、苏州新纶、上海瀚广、江天精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55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65%;实际已发生担保总额9.80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64%;若本次担保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19.85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9.55%。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8 - 09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9月27日(周四)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9月27日(周四)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8年9月27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8年9月26日-2018年9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9月21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8年9月21日(周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上述议案均需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8年9月25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ruanzh@szselen.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