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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18-084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文化”)基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可,计划于2018年1月10日起的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以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的股票种类为无限售流通A股,增持价格不高于28元/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2018年8月1日,耀莱文化持有的公司282,212,000股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18年8月28日,耀莱文化持有的公司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持有的21,086,800股限售流通股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截至本公告日,耀莱文化正积极处理上述股份冻结相关事项,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耀莱文化将在剩余增持期限内继续履行本次增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要求每月披露一次增持进展;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以及采用杠杆融资方式增持股份过程中,已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一、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耀莱文化出具的《关于增持文投控股股份计划的通知》,耀莱文化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可,计划于2018年1月10日起的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以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的股票种类为无限售流通A股,增持价格不高于28元/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与2018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大股东增持文投控股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2018年8月1日,耀莱文化持有的公司282,212,000股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公告编号:2018-073);2018年8月28日,耀莱文化持有的公司282,212,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持有的21,086,800股限售流通股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公告编号:2018-083)。截至本公告日,耀莱文化正在积极处理上述股份冻结相关事项,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耀莱文化将在剩余增持期限内继续履行本次增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要求每月披露一次增持进展。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存在采用杠杆融资方式增持股份过程中,已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15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18-085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现有以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绩

  1、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3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54%;净利润720.3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7.94%。公司称,业绩降幅较大的原因主要包括影视剧项目进程周期、新建影城尚在培育期、期间费用增加等。请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影视投资业务的营业收入、成本、净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以及影视投资业务同比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2)报告期内影院电影放映及影城运营等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成本、净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新建48家影城对当期收入和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大规模新建影城的原因和合理性。并提示相关风险。

  2、2018年上半年,子公司耀莱影城实现营业收入5.88亿元净利润为-4,972.94万元,由盈转亏。且耀莱影城在完成业绩承诺后仅半年即出现亏损。请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耀莱影城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比情况,以及耀莱影城完成业绩承诺后立即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前期业绩是否真实,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收购后,上市公司是否对耀莱影城实施了管理和控制及实施的具体方式;结合耀莱影城亏损的原因,说明在收购耀莱影城及收购之后,上市公司董监高及耀莱影城的主要负责人是否勤勉尽责。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3、报告期末公司商誉36.2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4.31%,占净资产比例为50.40%,其中因收购耀莱影城形成商誉17.48亿元。请补充披露,在耀莱影城半年度亏损的情况下,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4.27亿元,同比增长2.50%,其中影视投资成本3.37亿元。请补充披露,(1)列示报告期内公司主投或参投影视剧名称、投资额、投资占比、项目状态、存货金额;(2)如有已关机满6个月但未实现销售的影视剧,请披露相关影视剧名称、存货金额、未实现销售原因,并提示相关风险。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2018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0亿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3亿元。公司称主要原因为获得票房分账款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以及第一季度支付了《黄金兄弟》等电影投拍制作款。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票房分账款、支付电影投拍制作款的具体金额、以及对经营性现金流的影响,结合上述原因说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大幅下降的合理性,并提示相关风险。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6、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单位间往来款2.06亿元,去年同期仅1,275.31万元,同比增长1,512.75%。其他单位间往来款主要包括,耀莱文娱向汇耀控股集团出借美金1,550万元、耀莱腾龙国际影城管理管理公司和耀莱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向霍尔果斯珑禧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出借8,500万元。请补充披露,(1)逐笔列示公司与其他单位往来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点、具体构成、交易目的、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单位往来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请具体说明汇耀控股集团、霍尔果斯珑禧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公司第二大股东耀莱文化及其主要负责人、子公司耀莱影城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9月1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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