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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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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8-130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地产项目设计施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诏安武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武夷公司”)就武夷绿洲项目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设计院”)近日在福州签订《武夷绿洲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56,325万元。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诏安武夷公司对位于漳州市诏安县的武夷绿洲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日共收到4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诏安武夷公司在履行相应开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最终确定省设计院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工程总承包费暂定56,325万元。上述招标相关的公告、中标候选人和结果公示等请查阅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公告,查询网址为:https://www.fjggfw.gov.cn/Website/JYXX_GCJS.aspx?ID=85142&GGTYPE=1和http:// www.zzgcjyzx.com/。

  经协商后,诏安武夷公司与省设计院签订《武夷绿洲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二)诏安武夷公司为中国武夷全资子公司,省设计院系中国武夷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公开招标,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三)上述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介绍

  (一)省设计院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3478NL4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卫东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住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

  7、成立日期:1990年9月18日

  8、营业期限至:2040年9月17日

  9、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送变电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岩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承包;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城乡规划编制;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53年,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13项甲级(一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等13项乙级(二级)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等6项丙级(三级)资质,并有对外经营权的综合性勘察设计单位,下设27个生产部门、6个权属公司和5个外地分院。2017年9月改制为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3.71亿元、净利润0.25亿元和2017年末净资产2.15亿元。

  11、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index.html),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诏安武夷公司为中国武夷全资子公司,省设计院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的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日,福建建工持有公司32.67%股权。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诏安武夷公司和省设计院

  (二)交易标的:

  1、项目名称:武夷绿洲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中山北路

  3、承包范围:包括武夷绿洲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4、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66,372.9平方米;建筑物计容面积:165,93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058.14平方米。

  5、计划工期:总工期780个日历天。

  (三)交易价格及款项支付方式

  1、合同价格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56,325万元,其中设计费中标合同价(暂定)人民币825万元,建安工程费中标合同价(暂定)人民币55,500万元。下浮率值K=(7.5%)。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费暂定为825万元,实际设计费按最终施工图审查报告确认的建筑面积,按22.8元/㎡的取费标准计算前期设计费508.44万元。本项目绿建按一星标准设计,收费按【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取,10万平方米以下按15万元收费,超过10万平方米以上部分按0.8元/㎡标准计取绿建设计费(绿建设计费24.85万元)。另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二次装修、幕墙、智能化、景观、变配电、标识等所有专项设计费则由业主、总包单位及施工单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承包人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合格后60日内,应按发包人提供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以审核批准后的施工图预算为基数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总价确定建筑安装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总价包干。竣工结算时按本合同确定的结算原则进行结算。

  设计费中标合同价为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建安工程费中标合同价为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可竞争项目费用(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1-中标下浮率值K)+不可竞争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甲供材料;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防尘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包干项目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待工程预算造价经有权部门审核后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此作为合同固定总价,并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2、付款时间及方式

  (1)预付款:

  ①设计费预付款:合同签订并收到承包人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暂定设计费(不含专项设计)的20%,计106.66万元;

  ②建筑安装工程预付款:

  A桩基础工程预付款:桩基础工程施工图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合格,招标人对桩基础工程的预算审核并按合同约定下浮率(K=7.5%)确定桩基础工程合同包干价后,收到承包人的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桩基础工程预付款100,000元;

  B主体工程预付款:主体工程施工图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合格,招标人对主体工程的预算审核并按合同约定下浮率(K=7.5%)确定主体工程合同包干价后,收到承包人的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主体工程预付款500,000元(不包含已经支付的桩基础工程预付款);

  (2)进度款

  ①设计费进度付款:

  A方案设计深化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14天内,支付设计费的25%,计133.32万元;

  B施工图经图审机构审核合格后14天内,支付设计费的45%,计239.98万元;

  C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定确认后14天内,付清尾款。

  D项目相关专项设计费支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付款:

  A桩基施工完成且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项目施工至正负零完成后10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施工至7层底板完成后10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封顶后10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落架完成后10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项目竣工验收及总平全部完成10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

  B工程结算经发包人指定的审核单位审定确认后,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结算尾款的全额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款的97%。剩余审定工程结算款的3%待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质量保修金银行保函后14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发包人退还承包人质量保修金银行保函。

  ③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按节点工程进度款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

  ④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总承包价款后,与总承包单位、某些分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发包人有权把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予执行视为违约,具体违约责任在三方协议中约定。

  (四)定价依据:公开招标

  (五)税费: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需缴纳的税费。

  (六)违约责任:无特殊约定。

  (七)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九)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9月6日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是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由省设计院中标,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上半年与大股东福建建工实际发生建筑工程承包和建筑设计咨询等关联交易金额43,315.64万元,其中:省设计院41.83万元。另外,福建建工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15.01亿元,上半年新发生担保9.09亿元,本期担保费摊销549.16万元。另外,2018年8月22日全资子公司福州武夷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公开招标的武夷·书香名邸项目与省设计院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暂定)60,388.7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武夷绿洲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中标结果公示

  3、诏安武夷公司和省设计院签订的《武夷绿洲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8-131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武夷南区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6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武夷花园南区TZ0505-32地块《规划意见复函》(2018规土(通)复函字0004号),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总用地面积:46,270.8平方米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6,270.8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202,294.7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496.6平方米(含住宅建筑面积126,448.5平方米(其中保障房建筑面积66,946.1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247.6平方米、室外出口建筑面积800.5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72,798.1平方米(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6,617.2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50,861.1平方米、库房建筑面积10,383.3平方米、机电用房建筑面积4,936.5平方米)

  3、容积率:2.8

  4、建筑密度:18.8%

  5、建筑高度:79.6米

  6、建筑层数:地上28层,地下3层

  7、绿地率30.2%(其中实土绿地率15.1%)

  8、机动车停车位:地下1,367辆

  9、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3,768辆

  10、居住户数:1,828户

  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住宅所占比例:100%

  上述复函所涉地块仅是北京武夷花园南区项目东地块中TZ0505-32地块部分,特提请投资者注意。另外,北京武夷花园南区项目其他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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