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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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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交易基金转换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9月7日起网上交易平台对旗下部分基金进行转换并费率优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投资者通过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将银河银富货币A、银河银富货币B转换转入银河研究精选混合、银河睿嘉债券、银河君欣债券、银河睿达混合A、银河嘉谊混合A、银河量化成长混合、银河文体娱乐混合、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等基金时,转入基金免申购费(即申购补差费用为0)。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基金代码:150968)

  银河睿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睿嘉债券,基金代码:006071)

  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君欣债券,基金代码:519631)

  银河睿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简称:银河睿达混合,基金代码:005386)

  银河睿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简称:银河睿达混合,基金代码:005387)

  银河嘉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简称:银河嘉谊混合,基金代码:005459)

  银河嘉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简称:银河嘉谊混合,基金代码:005460)

  银河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量化成长混合,基金代码:005584)

  银河文体娱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文体娱乐混合,基金代码:005585)

  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银河高股息LOF,基金代码:501307)

  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银河高C,基金代码:501308)

  二、转换业务机构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三、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四、转换业务规则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4、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5、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五、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本次费率优惠只针对申购补差费用,赎回费用无优惠。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将银河银富货币A、银河银富货币B转换转入银河研究精选混合、银河睿嘉债券、银河君欣债券、银河睿达混合A、银河嘉谊混合A、银河量化成长混合、银河文体娱乐混合、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等基金时,转入基金免申购费(即申购补差费用为0)。

  六、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本公司将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七、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查询。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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