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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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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土地租赁

  本次交易中,资产包内各项目公司所涉及的租赁土地的使用性质不变,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

  3、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爱康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康电力不再持有资产包内各项目公司的股权,因此,公司不会新增关联交易或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本次交易中,双方就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收购中康电力或其子公司股权、浙能电力参股爱康科技、爱康科技在长兴产业园内投资建设超高效率异质结(HJT)电池组件项目等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

  通过出售资产,公司的资产结构将得到较大优化,减少公司负债,降低资产负债率,并减少财务费用,增加现金流,同时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流动性。

  通过未来浙能电力参股爱康科技,公司将与浙能电力建立较强的资本纽带和业务合作关系,实现深度产业优势互补。依托浙能电力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资本运作能力,结合上市公司灵活的经营机制和丰富的新能源投资运营经验,双方将不断扩大高端光伏组件和新能源电站的投资规模。

  通过投资“异质结+叠瓦+双玻”的超高效率异质结(HJT)电池组件项目,爱康科技将能降低光伏发电成本,加速光伏用电平价上网,并带动公司上游边框、支架等制造业,以及下游工程、电站投资等全产业链的良性发展。

  2、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根据万邦资产评估公司对各标的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10.20亿元,评估结果较审计账面值增值0.70亿元(按单体报表合计),增值率7.40%,对应本次交易股权的价值为9.66亿元。因此,在财务方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当期利润,增厚每股收益,提高股东回报;在业务方面,出售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有利于实现公司资产轻量化,开启能源互联网的战略转型,迎来聚焦聚焦“异质结”高端光伏组件制造的战略升级,加速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并通过与浙能集团的战略合作,深化在新能源行业的产业探索,不断优化公司业绩,符合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交易对方的支付能力

  根据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资信情况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的对价支付风险相对较小。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5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6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暨推进与浙能集团战略合作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出售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控股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下简称“资产包内标的公司”),原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227,296万元转换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并新增23,000万元担保额度,最终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合计250,296万元。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担保概况

  1、关于为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6,35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为44,150万元。公司拟根据与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在此公司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内为其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

  2、关于为丹阳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丹阳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935.83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为935.83万元。公司拟根据与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在此公司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内为其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

  3、关于为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1,000 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为11,000万元。公司拟根据与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在此公司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内为其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

  4、关于为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为12,000万元。公司拟根据与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在此公司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内为其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

  5、关于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为9,500万元。公司拟根据与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在此公司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内为其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

  6、关于为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九州方园博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0 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为23,780.37万元。公司拟根据与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在担保期限内为其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增加至不超过58,000万元。

  7、关于为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为2,833.33万元。公司拟根据与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在担保期限内为其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

  8、关于为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3,90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为22,400万元。公司拟根据与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在此公司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内为其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

  9、关于为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8,31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金额为66,930万元。公司拟根据与浙能集团或其指定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在此公司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内为其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邹承慧先生、易美怀女士、袁源女士、刘宇峰先生担任中康电力的董事、高管,为本担保事项的关联董事。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为原保证合同到期日前,为保证后续担保合同的签订的效率,在此期间且在上述额度内的继续担保的具体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丹阳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丹阳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7、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9、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将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方签订的一揽子协议条款为资产包内标的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准之额度为准,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核查情况

  2018年9月3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议案》。2018年9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新增对外担保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具有商业上的必要性和互利性。各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在本次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交易完成后,爱康科技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对资产包内的标的公司进行电站运营,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其中涉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具有商业上的必要性和互利性。各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在本次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交易完成后,爱康科技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对资产包内的标的公司进行电站运营,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其中涉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原则上同意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对外担保额度1,463,765万元(不包含本次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56.12%。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0,631.33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8,906.49万元;其他对外担保余额为312,427.42万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34.84%。若包含本次审议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申请对外担保额度为1,486,7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60.1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6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暨推进与浙能集团战略合作事宜的提案

  2、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提案

  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20日、9月21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张静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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