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议案均全部通过;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4日15:00至2018年9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刚先生主持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参加本次临时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5人,代表股份449,078,6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38.481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437,124,721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7.45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0人,代表股份11,953,879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243%。
(2)公司董事、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481,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6,597,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6,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688%;反对6,597,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481,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09%;反对6,597,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6,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688%;反对6,597,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泽骏
3、结论性意见:盈峰环境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