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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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2日本基金暂停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18 年9月7日起(含)至2018年9月12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 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自2018年9月13日起(含)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关于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确定季度对日区间
适用管理费率的公告
根据《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季度对日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分档收取本基金的管理费。本基金合同生效为2014年6月6日,2018年9月6日为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第十四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需要确定本季度对日区间【2018年9月6日起(含)至2018年12月6日(不含,下一季度对日)】的管理费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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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区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100%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二、季度对日区间的适用管理费率
本季度对日前一年,即2017年9月6日(含)至2018年9月6日(不含)的收益率R为2.65%,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本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为1.5%。自2018年9月6日起(含)至2018年12月6日(不含),管理人将按照确定的管理费率计提本季度对日区间应收取的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M为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
三、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等。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浦发银行自2018年9月11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核心优选定开混合;基金代码:00635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8年9月11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浦发银行办理东方红核心优选定开混合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业务。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浦发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浦发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浦发银行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