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8月2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王夕众先生和赵梦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易增辉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9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9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易增辉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9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9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8年9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8月24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天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9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12个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增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57号),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已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
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于2018年2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
二、延长本次交易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尚在实施中,为确保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交易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期限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除延长前述事项的期限外,本次交易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2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5:00至2018年9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7日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19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8年9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玲珍
联系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邮 箱:wtkj@wantong-tech.net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1
2、投票简称:皖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次会议召开时起,至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