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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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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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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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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祝瑞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长黄一新先生及董事唐斌先生、姚永宽先生、苏斌先生、陈传明先生、应文禄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陶魄先生、赵瑞江先生、杨桥东先生、陈傑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林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0、议案名称: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预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及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认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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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0、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1、议案名称: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2、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3、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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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议案名称:授权相关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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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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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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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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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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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中,议案三《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预案的议案》所涉事项逐项审议表决,其14项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2、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律师、焦翊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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