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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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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8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财务顾问、评估师、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完成内部审核流程并出具书面意见,故无法在2018年9月4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公司申请,延期至2018年9月11日前完成回复。

  延期回复《问询函》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问询函》回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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