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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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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9月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8月28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出售全资子公司新野县国星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出售股权的交易所得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更好的支持公司战略发展,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8月28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新野国星100%股权有助于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将公司资源置换投向高效率、高价值的领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本议案事项。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5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野县国星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国星”)

  法定代表人:徐振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注册地址:2012年05月18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LED器件、显示屏、LED交通信号灯、半导体照明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块组、电子调谐器、电子组件、部件;光电产品来料加工;承接LED显示、亮化、照明工程。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公司持有的新野国星10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新野国星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是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截至目前,股权转让工作尚在推进中,公司将在交易取得实质性进展即出现意向受让方摘牌时,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交易进展情况。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新野国星资产状况展开审计及评估,并以评估价为依据,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股权。

  四、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本次出售新野国星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区域布局,整合优势资源发展主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出售新野国星股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出售股权事项完成后,新野国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出售新野国星股权有助于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将公司资源置换投向高效率、高价值的领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本议案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新野国星100%股权是基于公司在可预期的未来无继续启用该生产加工点的计划所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出售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同时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保障交易价格公允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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