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谢晓东为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谢晓东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刘国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周玉石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陈伟民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王琦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陈伟民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关于成立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谢晓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项荣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谢曙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逐项审议《关于成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刘华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杨权根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刘国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逐项审议《关于成立第三届董事会战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杨权根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项荣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陈伟民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逐项审议《关于成立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项荣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谢晓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刘华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于选举鲍国强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25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