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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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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16国盛金”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债券代码:112485    债券简称:16国盛金

  关于召开“16国盛金”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1)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2)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3)若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会议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次一工作日发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召开时间的公告,但不得改变本次会议议案。如第二次公告后,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仍未超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则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一、 债券发行情况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更名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发行了“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国盛金,债券代码:112485,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在集团母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内根据资金需求统筹使用。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2、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2日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5层

  4、会议召开形式:通讯方式召开

  5、会议拟审议议案: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四)

  6、召集方式: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7、表决方式:采取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8、债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5日(以下午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9、参会登记的截止时点:不晚于2018年10月17日12:00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10、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国盛金”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持有的本次债券无表决权。

  (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三、参会登记办法

  1、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于2018年10月17日12:00 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xiaxuan@cczq.net,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一经送达即视为参会。

  3、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5层

  联系电话:010-56673777

  电子邮箱:xiaxuan@cczq.net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于2018年10月22日12:00前将表决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xiaxuan@cczq.net,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并同时于2018年10月22日 12:00 前将投票文件原件(包括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地址(详见本通知“三、参会登记办法/3、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投票文件原件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四)每一张“16国盛金”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向债券持有人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适用《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通知。

  附件一:“16国盛金”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16国盛金”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三:“16国盛金”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四: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31日

  

  附件一

  “16国盛金”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16国盛金”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16国盛金”债券的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16国盛金”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二

  “16国盛金”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委托的代理人,将出席“16国盛金”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方式:通讯方式参会

  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16国盛金”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16国盛金”债券张数(面值100 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三

  “16国盛金”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

  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签名: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四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 1亿元、不超过 5 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22 元/股,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回购股份将优先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同时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注销部分股份。

  2018 年 8 月 23日,公司召开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18 年 3 月股份回购交易之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因执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所回购的全部股份用于注销。

  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截止日为2018年8月31日。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10,299,888股,占公司总股本1,945,384,541股(未扣减已回购股份)的比例为0.53%;支付的总金额为161,277,853.83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63,809,519.22元(以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的比例为1.33%。

  本次注销股份将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注销股份不会对“16国盛金”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提请“16国盛金”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并减少相应的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6国盛金”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16国盛金”提供额外担保。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债券代码:114079债券简称:16国盛控

  关于召开“16国盛控”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1)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2)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3)若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会议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次一工作日发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召开时间的公告,但不得改变本次会议议案。如第二次公告后,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仍未超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则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二、 债券发行情况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更名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发行了“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国盛控,债券代码:114079,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在集团母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内根据资金需求统筹使用。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2、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2日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5层

  4、会议召开形式:通讯方式召开

  5、会议拟审议议案: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四)

  6、召集方式: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7、表决方式:采取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8、债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5日(以下午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9、参会登记的截止时点:不晚于2018年10月17日12:00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10、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国盛控”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持有的本次债券无表决权。

  (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三、参会登记办法

  1、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于2018年10月17日12:00 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xiaxuan@cczq.net,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一经送达即视为参会。

  3、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5层

  联系电话:010-56673777

  电子邮箱:xiaxuan@cczq.net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于2018年10月22日12:00前将表决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xiaxuan@cczq.net,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并同时于2018年10月22日12:00 前将投票文件原件(包括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地址(详见本通知“三、参会登记办法/3、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投票文件原件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四)每一张“16国盛控”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向债券持有人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适用《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通知。

  附件一:“16国盛控”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16国盛控”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三:“16国盛控”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四: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31日

  

  附件一

  “16国盛控”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16国盛控”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16国盛控”债券的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16国盛控”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二

  “16国盛控”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委托的代理人,将出席“16国盛控”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方式:通讯方式参会

  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16国盛控”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16国盛控”债券张数(面值100 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月日

  

  附件三

  “16国盛控”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

  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签名: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四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 1亿元、不超过 5 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22 元/股,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回购股份将优先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同时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注销部分股份。

  2018 年 8 月 23日,公司召开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18 年 3 月股份回购交易之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因执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所回购的全部股份用于注销。

  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截止日为2018年8月31日。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10,299,888股,占公司总股本1,945,384,541股(未扣减已回购股份)的比例为0.53%;支付的总金额为161,277,853.83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63,809,519.22元(以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的比例为1.33%。

  本次注销股份将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注销股份不会对“16国盛控”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提请“16国盛控”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并减少相应的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6国盛控”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16国盛控”提供额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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