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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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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申万菱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申万菱信中证500 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10日和2018年10月8日两个工作日,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农业银行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于2018年9月10日和2018年10月8日通过农业银行申购(不含定投)本基金,可享受1折申购费率优惠,除此两个工作日外仍按照原费率优惠折扣执行。基金原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农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om

  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农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截止2018年9月3日日终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2018年9月3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18年9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价值优享

  基金主代码:0047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终止基金合同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同时,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亦作类似约定。

  截止2018年9月3日日终,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 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9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在特殊情况下,若截至清算期限届满日,本基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到期回购等),基金管理人可在该等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清算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之日。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根据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10、基金财产清算事项的说明

  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停牌证券复牌并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情形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2、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完成全部资产清算,且基金资产在停牌证券变现处置过程中亦可能进一步产生损失。

  3、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申万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或跌破0.2500元时,申万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基金代码:150184)、申万环保B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基金代码:150185)、申万环保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环保,基金代码:163114)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9月3日,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申万环保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申万环保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后申万环保A份额与申万环保B份额的份额数始终保持1:1配比;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其持有的申万环保A份额的资产及其持有的新增场内申万环保份额的资产之和相等;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申万环保A份额与新增场内申万环保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申万环保B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前申万环保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申万环保B份额的资产相等。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不发生变化,仍为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

  三、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申万环保B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申万环保A份额与申万环保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申万环保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按《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上述银行利息90,086.77元为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8年9月3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

  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0.00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3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基金,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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