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9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8月31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郭信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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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郭信平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89,264,4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94%,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230,299,900股,占郭信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6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0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9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侯红梅
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289,307,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462%。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8%。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东共3人), 代表股份289,265,5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40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6%。
(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韩晶晶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307,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都伟、韩晶晶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8-09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付淑俊、谭英、李刚等3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42,838,100股减少至742,718,100股,注册资本由742,838,100元减少至742,718,1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