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众英集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英集”,众英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8.03%。)书面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议案的函》,众英集提出在 2018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众英集作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亦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8年8月23日发出《关于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按照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 9 月 3 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2 日 - 2018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2 日下午 15:00 至 9 月 3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张汉清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33,803,6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34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3,468,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18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34,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0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律师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汉清先生、李建强先生、张汉洪先生、张继军先生、罗烈发先生、彭金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汉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2%,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选举李建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2%,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 选举张汉洪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2%,表决结果为当选。
1.04 选举张继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2%,表决结果为当选。
1.05 选举罗烈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2%,表决结果为当选。
1.06 选举彭金萃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2%,表决结果为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晓一先生、詹伟哉先生、郭明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刘晓一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1%,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1%,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 选举郭明忠先生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1%,表决结果为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蔡宛真女士、梁永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罗祥林先生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3.01 选举蔡宛真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1%,表决结果为当选。
3.02 选举梁永杰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763,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1%,表决结果为当选。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468,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499%;反对 334,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4139%;反对334,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8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翔律师、杨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认为:维业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张汉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张汉清先生、李建强先生、詹伟哉先生、刘晓一先生、张继军先生组成,由张汉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詹伟哉先生、郭明忠先生、张继军先生组成,由詹伟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刘晓一先生、詹伟哉先生、张汉清先生组成,由刘晓一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郭明忠先生、刘晓一先生、李建强先生组成,由郭明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李建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张继军先生、王鹏先生、罗方造先生、罗西宾先生、魏志辉先生、罗华林先生、沈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张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胡剑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詹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会议文件及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选举罗祥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罗祥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罗祥林先生:195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8年9月至1996年12月担任深圳江淮工贸公司办公室主任。1996年入职深圳市维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罗祥林先生通过深圳市维业华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3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祥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