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8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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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9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1.1 回购股份的方式
1.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1.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6 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
1.7 回购股份的用途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具体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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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9月6日16: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18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9月6日16:00送达)。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83830696-8022,0755-83830696-8613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51,投票简称:易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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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9月6日16: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九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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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前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易尚展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他公开资料制作而成,目的在于对本次回购股份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供广大投资者和相关各方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旨在就本次回购股份的合规性、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对易尚展示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有充分理由确信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公司资料由易尚展示提供,提供方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易尚展示的任何投资建议和意见,对于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引致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也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6、在与易尚展示接触后到担任其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本独立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7、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易尚展示的全体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回购方案概述与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回购的方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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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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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梦龙,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683,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4%。
刘梦龙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会议展览业协会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荣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深圳市技术发明一等奖、深圳市福田区杰出人才奖、深圳市百名行业领军人物等荣誉;2004年9月至2010年3月任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3月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30日起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2018年6月30日,易尚展示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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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长期坚持“以技术和设计驱动业务发展”的理念,拥有业界领先的研发和创意设计能力,高效的生产和运营体系、健全的销售服务体系,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整体展示解决方案,包括品牌终端展示服务、虚拟展示服务和循环会展服务。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展示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展示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近年来开始了循环展示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并于2015年实现了循环展示业务收入;此外,公司于2011年开始从事3D技术和服务的研究开发,目前已形成了成熟的3D产品和技术,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三维扫描成像和虚拟展示方案的设计、研发与应用等服务,于2014年开始实现相关收入,并实现较快增长。
易尚展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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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审计,2018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回购符合《回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经对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网站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查询,并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易尚展示股票已于2015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上市已满一年,符合《回购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规定。
(二)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经对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网站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查询,并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易尚展示最近一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符合《回购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公司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规定。
(三)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的总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79,013.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4,043.82万元,流动资产为90,253.63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47.89%,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7.55%。
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合并)较高主要是受易尚中心建设贷款的影响。为了建立稳定经营场所,公司于2015年8月设立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00%),负责建设公司办公大楼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即“易尚中心”)。2018年随着易尚中心竣工及部分房产销售回款,公司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率有望逐步改善。本次回购金额最高2亿元占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7%、21.27%、22.16%。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回购的实施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回购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回购股份实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四)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股份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
上述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易尚展示股本总额为154,600,613股,
若按照回购资金全额2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测算,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3.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按回购数量500.00万股计算,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引起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回购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梦龙先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易尚展示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不以退市为目的,本次回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次回购符合《回购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款“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证券交易所的批准”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易尚展示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符合《回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的必要性分析
上市公司股价与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投资情绪等息息相关。近期我国股票市场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票。
本次回购有利于公司的市场价值回归长期内在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也是公司巩固资本市场地位的有效措施。
五、本次回购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79,013.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4,043.82万元,流动资产为90,253.63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47.89%,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7.55%。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较高主要是受易尚中心建设贷款的影响。2018年随着易尚中心竣工及部分房产销售回款,公司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率有望逐步改善。本次回购金额最高2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7%、21.27%、22.16%。在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3,717.76万元、64,046.64万元、73,242.77万元和33,481.2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945.49万元、1,511.65万元、4,748.98万元和2,131.49万元。近三年,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公司增加投入了宣传费用、研发费用和管理人员薪酬,导致管理费用上升幅度较大;为改善办公条件和取得稳定的办公场所、实现产业发展战略升级,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购置土地建设办公场所和3D业务发展基地,利息费用和土地摊销费用有所增加,随着前述资金投入项目的效益逐步体现和银行借款逐步偿还,公司净利润将逐步回升。在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仍能够通过日常经营为正常生产经营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在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按照本次预计使用的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计算,回购后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及净资产将分别减少。以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测算,本次回购前后,上市公司相关偿债指标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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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根据上表,回购后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受易尚中心建设贷款的影响,2018年随着易尚中心竣工及部分房产销售回款,公司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率有望逐步改善。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易尚展示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回购方案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回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12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择机买入股票,在激发投资者信心的同时促进公司股票的交易活跃度,使得公司股票价格更好的体现市场预期及公司的内生价值。本次回购将促进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按照回购资金全额2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和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股本结构测算,本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万股,回购完成后,则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1、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万股,并假设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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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万股,并假设全部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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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对公司债权人的影响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79,013.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4,043.82万元,流动资产为90,253.63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47.89%,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7.55%。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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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按照公司总资产(合并)和总负债(合并)扣除易尚数字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来测算扣除易尚中心项目后的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
2015年-2017年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为建设易尚中心和三维产业楼等项目向银行借款所致,2018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合并)较高主要是受易尚中心建设贷款的影响,若扣除易尚中心项目对应的资产、负债,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合并)为36.42%。
2018年随着易尚中心竣工及部分房产销售回款,公司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率有望逐步改善。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并考虑易尚中心项目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市公司将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票,对公司偿债能力的短期冲击较小。因此,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因本次回购股份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易尚展示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别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经易尚展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股票价格将可能因本次回购股份的影响而有所波动,因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短期波动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最终回购价格、回购金额、回购数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者买卖易尚展示股票的依据。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四)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财务顾问联系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18层
电话:010-85127610
传真:010-85127940
联系人:杨超、赵锋、李小欣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