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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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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1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2018年8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5:00至2018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6,846,9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794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7,369,9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10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9,476,9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691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5,369,4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7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冯传求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7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119,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6%;反对72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4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2%;反对72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119,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6%;反对72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42,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8%;反对7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2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119,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6%;反对72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4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2%;反对72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广核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48,000万元融资租赁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119,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6%;反对72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4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2%;反对72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美元信用证额度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119,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6%;反对72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4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2%;反对72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729,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252,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反对1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729,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252,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反对1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729,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252,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反对1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729,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1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252,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反对1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冯传求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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