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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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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0,056,1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7%,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井神股份对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188,800 股,即不超过井神股份现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井神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并且,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井神股份股份总数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汇鸿集团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188,800 股,即不超过井神股份现总股本的 2%。

  2、若此期间井神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3、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井神股份股份总数的1%。

  4、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汇鸿集团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汇鸿集团在公司IPO前出具承诺函:承诺自井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井神股份回购该等股份。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减持发行人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4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8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汇鸿国际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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