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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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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2018-029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款
及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款的情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银行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根据《通知》的要求,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截止2018年8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285,861,249.61元,其中,本公司收到退税额65,417,746.12元,控股子公司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收到退税额212,992,886.55元,控股子公司东风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收到退税额7,450,616.94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对本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对本公司的损益不产生影响。

  二、 公司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18]110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财建[2018]277号)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收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支付的2016年第3次和2017年第1次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清算资金11,159万元。

  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对公司现金流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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