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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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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63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广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的通知,为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广泰投资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9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现将相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广泰投资拟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增持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光太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2,542,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6%,李光太先生同时持有广泰投资40.68%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增持目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3、增持具体情况

  ■

  4、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累计增持情况

  广泰投资本次增持是自2018年7月11日披露增持计划后的首次增持行为,截止本公告日,广泰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四、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其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本次增持后广泰投资将按照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

  1、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李光太先生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广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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