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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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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吉林雨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雨田基金”)持有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股份16,3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3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雨田基金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195,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自公告日后十五个交易日进行。)

  ●雨田基金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起6个月内不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百利科技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雨田基金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起6个月内不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百利科技股份。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雨田基金承诺,自百利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百利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百利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百利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将按照百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百利科技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本企业在限售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的百利科技股份数量的100%。雨田基金减持所持有的百利科技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雨田基金减持所持有的百利科技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二级市场的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百利科技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减持股份的期限:雨田基金在减持所持有的百利科技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雨田基金将在百利科技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百利科技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雨田基金持有的百利科技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雨田基金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东均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律、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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