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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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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7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7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2018年7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5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权益2,017.5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1,3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672.50万股。中伦律师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中伦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说明

  1、股票来源: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本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7月27日。

  3、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3.15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58元。

  4、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03人,授予权益总量为1,939.5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1,29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646.50万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2名自愿放弃认购或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32名调整为303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42.00万股调整为1,293.0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21.00万股调整为646.50万股。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一致。

  6、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1)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或上市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各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标准划分为A、B、C、D和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A、B、C、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E,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可解除限售额度,注销当期期权额度,当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代码:036303;

  2、期权简称:科顺JLC1;

  3、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18年8月31日。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8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90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8月20日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认购出资情况,认为:

  截至2018年8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董事会向30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465,000股限制性股票而缴纳的变更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2,539,700元,变更后占股本的1.06%。本次股权激励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与变更前一致。激励对象实际缴纳股权认购款人民币42,539,700元,均为货币出资,于2018年8月20日止缴存在公司账户内。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27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8年9月4日。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仍为610,666,6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收益摊薄情况

  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因此,不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况,2017年年度每股收益仍为0.48元/股。

  九、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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