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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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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8-03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持有的部分股份给许永坤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王晨先生转让其持有的股份给项今羽先生,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投资”)和股东王晨先生发来的通知,奥康投资于2018年8月30日与非关联境内自然人许永坤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5万股;王晨先生于2018年8月30日与非关联境内自然人项今羽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转让方之一: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121室

  法定代表人:王振滔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95774570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9年10月10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王振滔先生持有奥康投资90%股权、王晨先生持有奥康投资10%股权。

  2、转让方之二:王晨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之子,与王振滔先生及奥康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前王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00万股股份。

  (二)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之一:项今羽先生,协议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受让方之二:许永坤先生,协议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奥康投资与许永坤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奥康投资拟转让公司股份2,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王晨先生与项今羽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王晨先生拟转让公司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二) 股份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格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奥康国际A 股股票的收盘价11.55元为依据,折后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40元。许永坤先生需支付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零捌佰伍拾贰万元(小写:¥208,520,000元);项今羽先生需支付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肆亿壹仟陆佰万元(小写:¥416,000,000元)。

  转让价款分两次支付,协议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许永坤先生与项今羽先生分别支付壹亿贰仟万元、贰亿叁仟万元,剩余尾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交割完毕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协议签订日期

  2018年8月30日

  (四)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转让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签字、受让方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之约定共同至有关主管机关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五) 限售承诺

  受让方项今羽先生和许永坤先生承诺在受让股份办理过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股东减持的有关法律法规。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奥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1,2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3%,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98%的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奥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111,1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晨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奥康投资、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晨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2.83%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股份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日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股票代码:603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121室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121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王晨

  住所: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许永坤先生于2018年8月30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万股股份,占比5.00%;王晨先生与项今羽先生于2018年8月30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股份,占比9.98%。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奥康投资

  1、基本信息

  ■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二)王晨先生

  1、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奥康投资持有公司32.7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98%的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奥康投资、王振滔先生及王晨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奥康国际股份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奥康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拟转让公司股份2,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王晨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拟转让公司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之一:奥康投资

  股份受让方之一:许永坤

  股份转让方之二:王晨

  股份受让方之二:项今羽

  2、股份转让数量及比例

  奥康投资与许永坤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奥康投资拟转让公司股份2,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王晨先生与项今羽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王晨先生拟转让公司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3、股份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格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奥康国际A 股股票的收盘价11.55元为依据,折后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40元。许永坤先生需支付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零捌佰伍拾贰万元(小写:¥208,520,000元);项今羽先生需支付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肆亿壹仟陆佰万元(小写:¥416,000,000元)。转让价款分两次支付,协议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许永坤先生与项今羽先生分别支付壹亿贰仟万元、贰亿叁仟万元,剩余尾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交割完毕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4、协议签订日期

  2018年8月30日

  5、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转让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签字、受让方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之约定共同至有关主管机关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6、限售承诺

  受让方项今羽先生和许永坤先生承诺在受让股份办理过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股东减持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转让方奥康投资持有奥康国际13,123.10万股股份,占奥康国际总股本的32.73%,其中4,055万股已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王晨先生持有奥康国际4,000万股股份,占奥康国际总股本的9.98%,其中632.11万股已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将在本次拟转让股份交割前解除上述股份质押,以保证交易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满足股份法定交割状态;

  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或就转让方在奥康国际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四、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奥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111,1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晨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奥康投资、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晨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2.83%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股份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奥康国际股票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奥康国际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交易所、登记公司申请办理。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振滔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晨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奥康国际证券部办公室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一、奥康投资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奥康投资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王晨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奥康投资与许永坤先生、王晨先生与项今羽先生签定的《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振滔

  签署日期:2018年8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晨

  日期:2018年8月30日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股票代码:603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项今羽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王晨先生与项今羽先生于2018年8月30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股股份,占比9.98%。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项今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02********0838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奥康国际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奥康国际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奥康国际股份4,000万股,占奥康国际总股本的9.98%,为奥康国际持股5%以上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王晨先生与项今羽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王晨

  股份受让方:项今羽

  2、股份转让数量及比例

  王晨先生与项今羽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王晨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8%。

  3、股份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格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奥康国际A 股股票的收盘价11.55元为依据,折后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40元。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肆亿壹仟陆佰万元(小写:¥416,000,000元)。转让价款分两次支付,协议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贰亿叁仟万元,剩余尾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交割完毕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4、协议签订日期

  2018年8月30日

  5、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转让方本人签字、受让方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之约定共同至有关主管机关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6、限售承诺

  受让方项今羽先生承诺在受让股份办理过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股东减持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转让方王晨先生持有奥康国际4,000万股股份,占奥康国际总股本的9.98%,其中转让方所持有的632.11万股已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将在本次拟转让股份交割前解除上述股份质押,以保证交易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满足股份法定交割状态。

  本次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也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四、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康国际4,000万股股份,占奥康国际总股本的9.98%。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奥康国际股票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奥康国际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交易所、登记公司申请办理。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项今羽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奥康国际证券部办公室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晨先生签定的《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项今羽

  日期:2018年8月30日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股票代码:603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许永坤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许永坤先生于2018年8月30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万股股份,占比5.00%。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许永坤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411********0419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奥康国际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有未来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含5%)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奥康国际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奥康国际股份2,005万股,占奥康国际总股本的5.00%,为奥康国际持股5%以上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奥康投资与许永坤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奥康投资

  股份受让方:许永坤

  2、股份转让数量及比例

  奥康投资与许永坤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奥康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3、股份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格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奥康国际A 股股票的收盘价11.55元为依据,折后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40元,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零捌佰伍拾贰万元(小写:¥208,520,000元)。转让价款分两次支付,协议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壹亿贰仟万元(小写:¥120,000,000元),剩余尾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交割完毕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4、协议签订日期

  2018年8月30日

  5、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转让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受让方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之约定共同至有关主管机关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6、限售承诺

  受让方许永坤先生承诺在受让股份办理过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股东减持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转让方奥康投资持有奥康国际13,123.10万股股份,占奥康国际总股本的32.73%,其中转让方所持有的4,055万股已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将在本次拟转让股份交割前解除上述股份质押,以保证交易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满足股份法定交割状态。

  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或就转让方在奥康国际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四、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康国际2,005万股股份,占奥康国际总股本的5.00%。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奥康国际股票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奥康国际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交易所、登记公司申请办理。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永坤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奥康国际证券部办公室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奥康投资签定的《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许永坤

  日期: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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