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报的问题
(一)2018年8月2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公司矿冶分公司露天矿进行了现场及资料检查。8月2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的《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汾渭平原工作进展(8月27日)》中汾渭平原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第50项,通报公司存在“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
(二)8月28日下午,渭南市华州区铁腕治霾“1+10”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将国家生态环境部现场反馈问题交办区国土局、环保局,其中指出公司矿冶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排土场在运行期间,汽车运输倾倒废土产生的扬尘无组织排放,道路两旁的废渣挡墙大部分未遮盖,未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要求9月2日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排土场扬尘污染,如遮盖、洒水等。
2、排污许可证于今年3月30日到期,先后两次向华州区环保局申请延期,分别延期至今年4月30日和12月31日。要求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
(三) 2018年8月29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的《陕西省环保厅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8月27日)》也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通报。
二、整改方案
对上述通报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了整改方案,并抓紧开展整改。
(一)排土场扬尘污染治理问题
1、临时措施
9月2日前,根据督查整改意见对西川排土场道路两旁的废渣挡墙全部采用防风抑尘网进行遮盖;增加5吨洒水车1台,安排专人专车对排土场作业进行洒水降尘;改造1台洒水车,安装柴油机和垂直摇臂喷头,对汽车倾倒废土产生的无组织扬尘进行抑制。
2、近期措施
在西川排土场新建1套喷灌设施(计划为1台卷盘式喷灌机),附带蓄水罐、抽水泵等,对卸载平台进行大面积降尘,同时对汽车倾倒废土产生的扬尘进行降尘;对计划使用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道路废渣挡墙进行修整,覆土并植草绿化。同时,邀请采矿领域环保专家对公司制定的治理措施科学性及有效性进行技术评估论证,并对进一步可采取的治理措施提供指导意见。
3、长期措施
2020年12月底前,根据金堆城钼矿总体采矿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计划,西川排土场将建设岩石破碎+胶带运输+排岩机1套,岩石将采用固定设施运输和卸载,安装相应的喷水、喷雾等降尘设施达到降尘效果。
(二)排污许可证问题
2017年起,国家开展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公司应于2020年前申请办理新版排污许可证。经多次咨询省、市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由于钨钼采选行业尚未出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目前无法申请办理新版排污许可证。经协调,华州区环保局出具了“渭华环发〔2018〕66号”文,同意将老版排污许可证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将及时关注国家排污许可相关政策,与渭南市及华州区环保局保持有效沟通,按照督查整改意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办理。
公司将以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为契机,持续开展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并对存在问题加快整改,确保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目前矿冶分公司露天矿生产正常,公司将认真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